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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些小区电梯等公共设施现在已成广告商的黄金宝地,但这些广告位的收益是如何处理的,又到底应该如何使用和分配才合理合法?武汉一家小区的业主正在就此和物业管理公司“较真”。
真有12万元广告费?
“我们电梯间里有汽车、银行、保险等各种广告,电梯口还有液晶电视广告,这些广告收入都用在哪儿了?我们业主怎么完全不知情?物业公司也不给看账目。”连日来,武昌一住宅小区“银海华庭”有多名业主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记者去采访。
记者昨在银海华庭看到,电梯内设有平面汽车广告等,系与上海框架传媒武汉分公司合作的;有电视广告7个,系与武汉分众传媒合作的。
据了解,该小区有900多户业主,15部电梯。目前的物业管理方是武汉五洲物业发展公司。该物业公司承认,自己确实与广告公司签订了广告合同。
采访中,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多名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多次与五洲物业和相关广告公司联系,要求了解相关广告账目收支情况,均被拒绝。但他们推算过,4年来,该小区此类广告收入已有12万元左右。
在多次要求查看广告费账目未果的情况下,今年3月,银海华庭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全部广告费12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广告费都已“用之于民”?
是否收了这么多广告费?这些钱又用在哪里了?
五洲物业银海华庭管理部主任胡亮对此事不愿多谈。他说,并没有业主们想像的收益那么大,而且以前刚开始时根本没收过广告费,后来收的钱也只够这些广告维护的电费和保养费,基本没有什么赢利。
这位负责人补充说,即使有一点节余,也用在了小区公益活动以及组织业主春游等公共活动上,以及弥补了前期物业经费不足。但具体情况打算在7月份公布,目前既然双方已上法庭,所以也没有必要多谈。
谁该是电梯广告受益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说,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首先,只有本楼业主才是电梯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决定是否允许电梯广告进入;其次,业主可授权业委会对电梯进行管理,业委会可委托物业公司执行具体事务,如电梯广告投放。但是,电梯广告的全部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作为执行者,只能要求得到广告养护等方面的管理费。
记者昨日还走访了武汉三镇多家不同档次的住宅小区,发现电梯广告收益多数都是物业公司“保管”着,大多数业主表示根本不清楚广告费给了谁。物业公司将广告费收益返还业主、冲抵物业费的情况,在采访的几家住宅小区中没有发现。
武汉市物业协会表示,业主所有的物业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