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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骆少君建议:应在多层老式居民住宅加装电梯
作者: 2010-01-06 08:09:40 浏览:78
信息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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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各级政府及各单位为解决城市职工的住房问题,建造了一批七层以下的多层住宅。由于当时条件有限,这些七层以下的住宅都未设置电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社区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比例也逐年增加。这些老人居住的多层住宅没有设置电梯,给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有些老年人甚至长年无法下楼,缺少与社会的交流,失去了与大自然的亲近,寂寞和孤独更加重了他们的病痛,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很不幸福。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老年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然而,如今的“居家养老”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在家居住,得到家人的照顾,而是能够享受社区利用社会资源向老年人提供的各项养老服务,能够享受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强老年人自立能力的生活环境。从现实情况看,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目前还难以依靠自己的经济收入,通过购房或置换来改变居住条件。

  就目前技术而言,在多层住宅安装外挂式电梯也已经不成问题。近年来,广州等城市在省建设厅下发《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后,成功为500多幢楼房安装了电梯,上海市静安区结合旧区改造给多层住房加层加装电梯,效果都很好。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骆少君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把我国大中城市老城区多层住宅安装外挂式电梯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他还提出如下几点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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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大中城市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方案。

  2.总结各地经验,抓好试点推广。

  3.老式居民住宅大都比较陈旧,安装电梯特别要考虑安全问题,确保设备和施工质量。

  4.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可以采取政府拿大头、原住宅建造单位拿中头、住户拿小头的办法进行资金筹集。

  5.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正常安全运行。建议将此项工作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凡安装电梯的老式居民住宅区要建立物业管理部门,由其对电梯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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