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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区电梯管理“立规矩”
作者: 2010-02-25 09:19:55 浏览:140
信息来源:三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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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瘫痪、要爬十余层楼才能回家,被困电梯内,数小时后方才恢复自由。近来,类似事件在城区一些住宅小区时有发生。此次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杨绍南建议,制定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住宅电梯多隐忧

    这份建议称,宜昌市目前在用电梯有3100多台,其中逾半数是小区住宅电梯,这些电梯由于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多方面原因,导致部分电梯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每年都有电梯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住宅电梯的安全状况越来越成为一大民生问题。
    开发商遗留问题。有些开发商在设计开发楼盘时,在电梯数量、配置、价格上打折扣,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电梯数量少、乘梯人数多、电梯使用频率高、故障率高、质量差等系列问题。

    物业管理问题。目前,全市部分物业公司安全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不能有效督促、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良好的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问题。根据规定,电梯每半个月必须由有资质的电梯公司维护保养一次,但现在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维修量增大,设备使用寿命缩短。

    维修改造问题。目前,有少数安装电梯较早的小区已出现电梯控制方式落后、设备老化、故障率高、需要更新、改造、大修的情况,这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物业公司不可能出这笔钱,有的小区维修基金早已入不敷出,只有业主自己承担,但同一单元的所有业主要达成一致意见,凑齐这笔费用谈何容易,最后只好关闭电梯,走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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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手想“办法”

    对此,政协委员杨绍南建议,由法制办牵头,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局、质监局、物价局、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出台一个 《宜昌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办法》,以约束住宅小区电梯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权、利,共同搞好我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工作。

    严把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综合验收关,杜绝开发商擅自变更方案、不按规定安装电梯或安装质量较差的电梯。

    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对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不按期完成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等各项工作的,可从执业资格、从业范围、经济等方面实施一定的处罚。

    出台相应办法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设立电梯维修专项基金,确保电梯使用成本得到保障。

    加强对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改造、检验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

    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住宅电梯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业主除了按规定正确使用电梯、爱惜电梯外,还应当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好电梯,督促物业公司按时搞好电梯的维护保养、维修、改造、检验等各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使电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同时,可推行电梯意外伤害保险,降低各方风险责任。

    市民声音:27岁的林女士家住十三码头某小区7楼。谈起每天出入都要用到的电梯,她颇感头疼。“平均每个月要坏一次,坏了就只能走。有时深夜加班回来已是精疲力尽,再看着瘫痪的电梯,那感觉,唉……”林女士叹道,不仅如此,还有邻居曾被困在电梯里,“希望这个问题真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让我们回家的路也能轻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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