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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广告,鼓了谁的荷包?
作者: 2010-08-26 08:56:29 浏览:82
信息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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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无所不在。比如,它悄悄潜入居民小区,飞入楼道,跃上电梯……不过,不少居民有这样的疑问,小区公共区域是属于广大业主的,刊登广告是不是应该得到业主的允许?它的广告收益归了谁?钱又是如何被使用的?记者就此作了全方位的调查采访。

  电梯广告

  感应灯箱、电梯门贴广告以及感应LED,各种各样的电梯广告形式,让众多商家在除了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之外,有了新的阵地。事实上也有很多的商家付诸实践。巨大的市场需求让太原市的电梯广告迅猛发展。

  连日来,记者实地走访了千峰路、漪汾街、新建路、亲贤街、长风街等街道上的11栋高层建筑发现,无论在商用电梯还是民用电梯内,几乎都张贴着各类平面广告,广告内容涉及面非常广,汽车、商场、保健品、银行、保险、餐饮、酒类、美容、婴幼儿产品、家居、办公用品、留学、培训机构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在电梯广告上都能见到。

  亲贤街一栋高层的住户乔女士说,她对电梯里的广告已经习以为常了,每天上电梯都要看看。"有时候也能发现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前几天,看到一个英语培训机构不错,刚给孩子报了名!"

  采访中,记者遇到了正在电梯内更换广告牌的李师傅。据他讲,他们公司在太原市一百多个居民楼盘中投放了平面广告,广告公司根据地段不同支付物业价格不等的费用。一般来说,一幅平面广告一年要付给物业公司2000余元,一部电梯内能悬挂3幅广告,广告效果非常好。

  太原宏道广告公司的马经理说,电梯广告的消费终端到达率很高,这是它最大的特点。另外,电梯广告的受众,在写字商务楼里工作的人、高层住宅的居民和高档餐饮娱乐场所的消费者,这些人经济收入相对较高、购买能力强、消费意识超前等特点,这就是广告商的目标消费群体。还有电梯广告阅读的不可避免性和反复性,使电梯广告媒体具有其他媒体所没有的广告阅读的强制性。可零距离锁定目标群体,能有效抢占终端市场。

 


小区广告

  在家里看电视、看报纸;出了门看马路边上的广告招牌;上了公交车、出租车有车载电视;到了办公场所有楼宇广告;甚至去了网吧连电脑桌面上都是某游戏的广告画面……这是一个广告的时代,人们的消费、思维也受广告左右。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我们进入一个广告飞速发展的时代,但我们同时也进入一个消费者维权意识正在加强的时代。从接受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市民百姓均问到了一个共同的话题:它是否侵害了我们的权益?

  《物权法》的出台,已经给小区广告进社区作了规范。比如,小区广告的进入如何征求业主意见?小区广告是否可以无限量进入?小区广告收入既然为业主所有,那钱归业委会管还是归物业公司管?是否可以用此收入抵业主的物业费?……

  这一切似乎都有待进一步明确。

  当然,从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得知,市民百姓对广告也不是一味的排斥,他们喜欢的是能给居民带来便利的广告设施,比如楼道感应灯、垃圾箱等等。不少市民有这样的观点:这是个人性化的时代,只有那些以业主为本、充分考虑到业主需求的广告才有可能赢得这场战役。

 

 


  恍然大悟

  "我们小区的广告,那可多了去了!"当记者问起住在平阳路某小区的居民闫先生时,他带着记者到小区转了一圈。

  出了居民楼,在拐弯处,就看到一个垃圾箱,垃圾箱是做成蘑菇形的,贴了"培训班"的广告,告诉孩子去哪里培训英语;再往前走,在社区的公告栏,贴了某医院的"无痛人流"广告;没走两步,左面是一块钢板,钢板上是"肛肠医院"广告……记者数了数,这个小区的广告居然高达18种。

  "这些广告在进社区前,有的公示过,有的没公示过。我也不知道广告进社区是否会收费。到底收的这些钱都到哪去了?"闫先生说。

  其实,闫先生平时也没太在意这些广告,但经记者一提醒,发现这还真是个问题。

  "《物权法》对这一收益有明确规定。但不管是否有这规定,最关键的还是居民要有这种维权意识,让业委会或物业公司的财务透明。"闫先生恍然大悟。
收入不菲

  虽然,社区广告是一个广受欢迎和备受关注的新生事物,但其在发展中还是有待健全。

  据一家主营社区广告的公司负责人介绍,社区广告业务的淡旺季很明显,每年的11月、12月和次年的1月,因逢节日、假日多,很多快速消费品如酒类、食品等的商家都非常重视品牌提示,因此广告内容较丰富,基本上没有空板和空余时段。但每年的3月至6月,是社区广告的淡季。这个时期内,广告主对广告价格压得非常低,有时甚至低于成本,但也没办法只能接受。

  这位负责人称,尽管如此,社区广告还是很激烈的,尤其是电梯广告,那些地段繁华的高层,广告商们都在争抢,价格也往往是半年一变。比如棉花巷一栋高层的电梯广告,年前还是一年2000元,现在已经变成一年5000元了。

  漪汾街一栋高层的住户这样对记者说:"我们并不排斥社区广告,但是有些广告商做得不是太好,比如电梯里广告牌用的都是劣质的材料,刺鼻的胶水味实在难以忍受,还有一些广告牌长时间没有人维护,有的掉了框,有的碎了玻璃,严重影响社区环境。"

  


纠纷不断

  长风街一栋高层的住户陈阿姨说,每天都被迫在院里与各色商业广告"亲密接触",小区那些本应属于居民的公共空间,现在却化身为广告卖场,业主被侵权了不说,在广告设置与收益上大多还没有话语权。陈阿姨代表了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太原市每年大量的小区和商务写字楼拔地而起,为小区广告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然而近几年一直存在的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广告业的发展,这也让很多广告公司有苦难言。

  据记者了解,目前发布的社区广告,大多都是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收入也归物业所有。

  记者采访了多个小区的物业公司,他们的回复基本上是:做社区广告的收益进入公共场所收益的账户,由业主委员会监管进行辖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等。新建路一家小区物业公司的回答是:小区的广告收入用于小区日常维护。另外一家物业公司的王主任则表示,他们的社区广告收入,每年年终在业主委员会开会的时候都拿出来公示,并有备案。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物业公司对社区广告的收入都说不清楚,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哪里也不是很清楚。业主们更是没有时间也没有意识去研究这部分收入的多少和最终去处。

  业主权益

  对于社区投放广告的问题,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小区内的楼宇电梯等公共部分等是否投放广告,应该首先由物业公司公示,然后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或者委托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允许投放。对于社区广告的盈利核算状况,物业公司应该定期向业主公布,让居民心里都有个明白账。而且这笔费用用在哪里,也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要真正让业主在这方面有知情权和话事权。

  郭律师说,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应拒绝电梯广告进入小区。同时,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

  记者调查,目前,太原很多广告公司都愿意跟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他们认为,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布社区广告,促进社区广告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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