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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8月19日刊登的刘婵玉读者投函《门口光线白天不如晚上》:
政府在2001年开始推行电梯翻新计划(LUP),以便为组屋居民提供直接搭乘电梯的便利。鉴于新加坡人口的老化,这个计划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刘读者在投函中也说,最近增添的电梯,的确给予居民不少的方便。
获得电梯翻新资格的各座组屋的所有工程都定于2014年之前完成。建屋发展局兴建的组屋具有不同的设计和规格,因此电梯翻新工程也需采用多种不同方案,才能为居民提供直接乘搭电梯的便利,没有办法提供一个单一的可以适应各种情况的电梯翻新方案。而最后达成的翻新方案必须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有成本效率而且是实用的,尽可能让最多的居民从此计划中受益。
难免会出现个别情况,一些居民不得不接受一些折中权衡的方案,以便多数居民享有电梯翻新带来的便利。刘读者遭遇的情况是,由于新电梯的竖井是坐落在靠近她居住的单位,为了保护居民的隐私,建屋局就添建金属百叶窗式的隐私隔板,让经过者不至于一眼就看到邻近的组屋单位内。在设计这些隐私隔板时,我们有考虑到电梯厅堂的自然光线穿透问题,因此隔板是能容许足够自然光线穿过的。在我们最近的现场检查中,我们发现电梯厅堂的光线是足够的。
我们希望刘读者能谅解,我们的目标是要为所有的居民提供更佳的居住环境。
建屋发展局
副处长(翻新工程管理)
黄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