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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加强灾后特种设备监察
作者: 2008-07-03 13:33:55 浏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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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四川地震灾区已经完成排查、修复和检验的特种设备后续监管,以及灾后重建过程中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四川地震灾区受损的20918台电梯、医用氧舱等特种设备已经全部完成排查、修复和检验工作。现阶段,地震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意见》针对重建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对实施重建的城镇,质监部门要积极提出有关燃气管道、加气站、充装站等的合理布局;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安全评估和检验修复工作;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受捐赠特种设备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纳入动态监管,同时加大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区使用的气瓶、锅炉和燃气管道的监察力度;四是对受灾严重地区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按照特事特办、方便快捷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五是开展特种设备抗震性能研究;六是有关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发挥自身优势,指导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关于灾区特种设备的后续监管工作,《意见》要求,受灾地区质监部门要加强重点场所电梯、医用氧舱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监控工作,实施严格的值班和处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维保单位及时检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及时进行修复、检验机构及时安排检验,以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据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拟组织技术专家启动《四川地震灾害中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的专项工作,以期完善特种设备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而提高特种设备抵御地震灾害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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