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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处长胡鉴锋在近日举行的“2008粤港电梯节能研讨会”上发言时表示,在广东推行电梯节能监管意义重大,广东在用电梯拥有量全国第一,超过20万台,占全国在用电梯总量将近四分之一。
胡鉴锋说,如按2007年底广东电梯统计20.4万台计算,2007年耗电量约为60亿千瓦时,而且广东每年新增电梯一般超过2万台,因此,广东电梯使用环节的节能潜力巨大。其次,广东也是全国最大的电梯整机制造基地,去年制造电梯超过4.5万台。如果在电梯新产品上广泛应用变频变压、永磁同步、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单机可节能30%,对电梯节能的贡献也将是十分明显的。
国家质检总局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思路是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严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市场准入关、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特种设备节能改造等。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电梯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胡鉴锋透露,广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将从两方面推动我省电梯节能工作的实施:一是推动电梯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引导广东电梯制造企业积极研发并应用先进的电梯节能新技术;二是推广电梯节能新产品的使用,向社会积极宣传使用节能型的电梯新产品。国家要求电梯实施节能监管。
胡鉴锋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
按照《节能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将对耗能高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管,并逐步形成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新机制,实现特种设备既安全又节能的监管目标。目前,国家质检总局一方面正积极地将节能监管的有关内容融入修订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胡鉴锋透露,国家质检总局起草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各省市质监局征求意见完毕,该办法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高耗能特种设备定义:指能耗高、数量多、节能潜力较大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热换容器等。
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管方式:实行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实施节能审查与监督管理。广东注册电梯企业67家,占全国13.5% 。
胡鉴锋说,截止到2007年底,广东取得电梯制造许可的企业为67家,占全国13.5%;取得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企业为439家(含电梯企业在本省及外省分公司48家),占全国8.1%;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资格的为65355人,占全国17.4%;在用电梯数量204057台,占全国的22.2%。广东电梯制造业整体竞争力有待提高。胡鉴锋坦然,虽然我省电梯整机制造企业有67家,排在全国第一位。但是,除了日立、蒂森、奥的斯等几家外资或合资企业规模档次较好外,产量超过1000台的电梯制造厂只有十几家,相当多厂家只能从事制造低附加值的载货电梯,年产量只有二、三百台左右。与目前江苏、浙江一些电梯制造企业发展势头相比,我省电梯制造行业仍处在规模小,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技术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弱的局面。
电梯生产单位证后监督抽查发现不少问题。胡鉴锋介绍说,证后监督抽查是对获证单位进行监管的一种有效措施。去年11月及今年4月省质监局共抽查了20家电梯生产施工单位,抽查的主要内容有:获证企业的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转,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许可制度问题。从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较好。但也发现部分企业基本条件与许可要求有一定差距,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不正常,有的企业甚至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
为此,广东省质监局近几年来加大了对获证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在新闻媒体通报了18家违规企业。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暂停电梯制造企业1家,省局暂停电梯安装维修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