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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成都调控细则明确商品房调价申报制;
B 成都调控细则有利避免价格突变引起的恐慌性购房。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强调。
应该说,此次政策的出台主要是对以往既定政策基础上进行强化与再次强调,其中对于商品房调价申报制的限定最为明确。
2010年2月出台的调控制度,只是要求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开发商没有经过申报程序或正在申报没有向社会公示的商品房只能原价销售。而此次《意见》中明确要求报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报送并按规定重新公示;而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3个月时间的限制使得开发商可操作空间更小,对房价在短期内的快速变化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有利于避免价格突变的引起的恐慌性购买。但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最终还是由市场所决定,政府对房价的主要仍是以控制为主,并非打压措施。因此该《意见》的出台是否能带来立竿见影的调控效果还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