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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梯协会6月29日通报:广州老城区未装电梯的旧楼超过5万栋,大约需要4万台以上的电梯,但近年加装电梯的数量仅为800台。
7月5日,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就《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征求政协委员意见。与会委员大多认为,加装电梯应给予低层住户经济补偿。
共识:不能过了2/3就“夹硬”来
今年6月,广州市法制办出台《试行办法》,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加装电梯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
“但余下1/3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呢?不能过了2/3就‘夹硬’来。”参与会议的政协委员吴名高(国际电梯网)表示,“我认为试行办法对低层住户的权益保护不够。”
吴名高说,《试行办法》中暗示低层住户甚至可以不用出钱,但问题是,由于加装电梯导致低层住户减少采光、影响空气等问题,低层住户属于利益损害方,“我认为补偿他们10万、8万元都行,甚至12万、15万元。”
吴名高认为,立法的关键在于找到利益平衡点,如果受益方沾沾自喜,受损方牢骚满腹,《试行办法》将无法推行,成为“豆腐法”。“还是要大家你情我愿。我觉得《试行办法》缺乏这方面的思路。”
中美两国注册律师、市政协委员曾报春也同意吴名高的观点,认为加装电梯应对低层住户进行经济补偿。至于补偿标准,她认为可以由政府建议。
建议:可否学上海加建一层楼
曾报春建议,可以学习上海的做法,“比如你八九层楼,我给你加一层,一楼住户搬上去,然后把一楼卖做商铺,”她说,这种做法是否可以考虑作为一种过渡时期的做法呢?反正这些老楼不出三四十年也要拆迁了,“我们可以研究一下,为什么上海可以这么做。”
#p##e#争论:加装电梯是否财政补贴
座谈会上,另一个争论焦点为加装电梯是否应用公帑的问题。
会上,有位司法局的退休干部表示,加装电梯就像“穿衣戴帽”一样,属于公益工程,政府应该补贴。
“我认为绝对不能用公帑,”吴名高表示反对,原因是加装电梯与“穿衣戴帽”不同,“仅部分人受益”。
批评《试行办法》过于笼统
吴名高认为,《试行办法》还是过于笼统,应有更详细的细则。
据悉,目前市法制办已委托市社科院对此进行更深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