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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电梯之三“痛”
作者: 罗超 2011-07-14 09:12:27 浏览:86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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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电梯房最怕啥?电梯坏了!电梯坏了最怕啥?修不好了!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高层楼房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多,电梯已经成为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公共设备,也是居住在高层住宅人们的三大“痛”。

  第一痛:专项维修资金不到位

  一个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到位,是决定所在小区电梯能否得到及时修理的关键。然而,一些开发商并没有向房管局缴纳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一些产权复杂且年代久远的小区甚至从未收取过这笔费用,因此没法使用这笔经费进行相关维护。

  第二痛:业主意见难以统一

  虽说新小区应该不存在专项维修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但电梯得不到及时修理的问题却仍然存在。据了解,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只有业主签名,才能决定停摆电梯的修理问题。但有些业主认为,自己所住单元的电梯没坏,其他单元的电梯坏了不该动用大家的专项维修资金,因此拒绝签字,导致电梯故障问题无法解决。

  第三痛:电梯本身质量有缺陷

  还有一种问题,就是电梯本身的质量问题,不少刚刚投入使用的小区电梯隔三差五就坏。家住成都水碾河的业主王小姐告诉记者,自家小区内正在运行的7部电梯,均未标明生产厂家,电梯检验合格证也是复印件,“月”、“日”两栏也是空白,甚至于电梯的生产厂家,小区物管也不知道。随着“拼装电梯”等问题的揭露,王小姐才明白,为什么自家小区的电梯这么容易坏,原来是不合格电梯贴上了品牌电梯的标签。

  延伸阅读

  怎么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业内人士称,专项维修资金好比房屋的 “养老金”,过保房屋出了问题,可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根据《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情况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需要注意的是,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作他用。而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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