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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是否征税 本周或能定
作者: 2011-08-31 11:01:13 浏览:93
信息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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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房产加名 指的是婚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夫妻另一方的名字相关新闻> 征税名目到底有多少种?房产加名税 ××税 ××税 ××税个人财产

  据传,财政部最快于本周发布详细文件,并称新政策应该“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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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说法

  征税早有依据

  根据1997年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包括房屋买卖、赠予和交换。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予征收契税。

  还要考虑人情

  但具体到《婚姻法》司法解释带来的新情况,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将要出台的新政策,应该是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了。

  婚前房产加名税

  专家称合法性存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南京、武汉等地相继被曝出征收婚前房产“加名税”,引发广泛关注。

  针对婚前房产加名字是否征税,财政部有望在本周内给出一个说法。

  财新网29日援引财政部消息称,对于婚前房产加名是否应该征税,如何征收等问题,财政部有望本周发布详细文件,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尽量本周出台”。

  据财新网报道,财政部官员解释,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财政部有权解释条例,可以制定有关征税规定,也可制定一些免税规定。关于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地方财税部门将在财政部详细文件发布后执行。

  记者29日就此向财政部求证,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未予正面回应,仅称“近期的确有很多媒体就此事求证于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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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理和人情都要兼顾

  所谓婚前房产加名,指的是婚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夫妻另一方的名字。8月23日,南京地税部门针对房产加名开征3%契税。之后,据国内媒体报道,成都、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也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税,武汉更是提出要征收高达4%的加名税。

  财新网引述财政部官员的解释说,对此类房屋权属变动情况征收契税,现行税法已有明确规定。

  根据1997年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包括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其中,房屋权属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前述报道援引财政部官员的解释说,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就是房屋权属部分转移,即以部分赠与征收契税,“这个原则是已有的、明确的”。

  但具体到婚姻法司法解释带来的新情况,财政部官员对财新记者说,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将要出台的新政策,应该是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了”。

  “解释”的解释

  究竟之前是否已有征收案例?是否应该征税?争议已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按照契税条例,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是构成征收契税的条件。此前,在新婚姻法解释尚未明确之前,很多地方一般把婚房作为共同财产处置,因此并没有形成权属变化后的征税条件。新婚姻法解释对婚房权属做了明确规定,才出现所谓加名征税问题。

  刘剑文强调,契税条例和有关行政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加名”的行为应当征收契税。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加名是否征税理解不一、做法不一的情况下,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及时、主动地维护法制统一,不能听任地方政府各行其是,对房产加名是否征税以及如何征税做出统一、合理的解释。

  可以征,未必征

  “房产加名税”是否应征,“解释”起来并不容易。

  某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称,不少人认为,婚前房产加名已经构成征收契税的条件,但是出于对纳税人情感上不能接受,相关部门在出台统一政策细则上显得十分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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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剑文则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中国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基本原则,其要求要素法定和要素确定。从法理上讲,要素不确定就构成税法漏洞补充,而税法漏洞补充更多强调应当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解释。

  此前的26日,财新网也曾引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研究员孙钢的话说,现行《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根据此条例,婚前购买房产如有赠予行为,应当征收契税。但是上述条例说“应当征收”,并不代表一定要征收。而家庭成员之间的产权赠予,并无实际交易行为发生,征收契税的依据并不充分。据《东方早报》

  政策性淡市不改楼市长远行情,现在买房是机会

  赵晓:房价难跌50%以上

  国税总局明确的不支持态度和舆论“一边倒”的压力,让本来要开征婚前房产“加名税”的数家地方税务局陷入了尴尬。据国内媒体报道,继青岛之后,首先提出开征“加名税”的南京市地税局也表示暂停征收。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表示,虽然契税是地税,但并不代表地方税务局可以随意开征他们自认为“合法”的税种,在法律条文没有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之前,开征婚前房产“加名税”合法性仍然存疑。

  8月26日,国税总局方面正式回应称,南京等地的房产证加名征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

  施正文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以赠与的名义发生产权转移必须是在非家庭成员之间,而夫妻是家庭成员,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前财产添加配偶姓名之后发生了产权转移。因此,地方税务局按照“赠与”来收契税是存在疑问的。

  地方税务局开征加名税的另一被质疑之处是,他们认为这并非一个新税种,因此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开征。但施正文说,地方税务局开征像“加名税”这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的税种,显然属于扩大了征税范围,这需要国税总局批准。据《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正合地产在成都举办了以“破题楼市迷局”的解读新闻发布会。楼市名嘴、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力挺房地产,他认为,目前的市场仅是政策性淡季,现在到明年三四月份,都是难得的买房机会。“在大的游戏规则没发生变化之前,中国房价很难下跌50%以上,整个市场大走势也不会反转”,赵晓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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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市”之说不成立

  在目前全国一线城市楼市大打折扣的背景下,市场都认可了一个说法:楼市进入淡市了。但赵晓直言:“从宏观经济角度解读楼市,淡市说法很难成立。”赵晓说,今年上半年房产投资增长了33%,商品房投资增了36%,是2007年(上一轮楼市投资高峰)以来的高位。从整个市场来看,中国经济和物价指数都处于上升阶段,而诸多城市房租上涨幅度居高,7月CPI数据突破6.5%。赵晓乐观预计,今年中国经济的增速可能保持在9%到10%。他预计,未来10到15年,中国经济可能保持9%到15%的增长。

  赵晓分析称,淡市之说主要是从开发商的角度看。就利润率来看,目前的房地产行业并不差,淡市是房地产商习惯了过去的高利润,一旦利润相对降低,有些开发商会难以习惯。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赵晓的观点无疑是一剂“强心针”,但楼市什么时候将走向真正的淡市?昨日,赵晓回答称,“当中国经济高速增长风光不在的时候,游戏规则突变,房产市场才可能真正扭头向下”。

  怎样的游戏规则?如何理解?赵晓解释称,最核心的是土地问题。目前的土地政策方向是紧缩,导致土地供应的饥饿效应。而中国目前的城市化洼地是未来房产市场需要填充的一个大坑,当中国城市化进程终结、汇率问题转折、当土地被放开,国外热钱不再青睐国内市场,楼市风光才可能渐渐散去。赵晓认为,房地产商以前赚太多,现在少赚了一点,“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现在就是要还的时候了”。他预计,在行业长远局势不变的情况下,从现在到明年三四月份的政策性淡市就是普通市民买房的绝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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