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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洪洋:财政支持旧楼装电梯有何不可
作者: 2011-09-06 08:09:41 浏览:87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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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三年、曾两度搁浅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终于有望出台。有记者从广州市法制办对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拟出台的“办法”对加装电梯的申请人、条件、资金来源、报建程序、工程监理、办证程序、业主之间的协商补偿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承载着百万苦于爬电梯的居民热切期盼的“办法”行将露出真容,有了一系列路径指引,旧楼加装电梯即将有“法”可依。针对旧楼加装电梯“三难”中之老大难——筹资难,“办法”予以明示,方式包括: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等等。

  加装电梯的旧楼业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有条件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办法”的一大亮点,为破解旧楼加装电梯的资金筹措难题开辟了一些“绿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加速加装进程是可期的。要说美中不足,在于加装电梯仍然是业主的“家事”,公共财政作壁上观,没有更大的作为。这恐怕也是“办法”效率不足所在,倘若公共财政能当“带头大哥”,将更有号召力,事情办起来将更加顺手。

  公共财政支持旧楼加装电梯,有较大争议。反对者有的以公平说事,典型的说法是,“凭什么拿公共财政给你装电梯?”有的以升值说事,加装电梯之后,旧楼因此升值,业主的受益大于支出,不必公共财政介入。这些说法或许都有道理,但因为缺钱而使98%以上的旧楼难圆“电梯梦”的事实摆在那里。许多时候,旧楼住房协调难本质上也是利益补偿问题,有钱就好办事。

  公共财政支持旧楼加装电梯,并非“非分之想”。于情,旧楼加装电梯既是“热点民生”,又是“底线民生”,惠及百万居民(其中相当部分是老年人和收入较低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在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成为共识的今天,为他们多做点事是十分应该的;于理,许多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旧楼,没有电梯正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还有就是规划的前瞻性够。因此,公共财政帮助这些旧楼装电梯,在某种意义上,亦可视作还旧账。

  英国、瑞士、芬兰等欧洲国家也存在旧楼加装电梯问题。瑞典政府从1983年就开始十年的政府规划,对约30万幢公寓进行修理、改造和更新。瑞典政府和国会给电梯的改造研究划拨了特别基金款,并成立改造电梯工作组,目标是推出既可靠又便宜且适用于多层住宅加装的电梯。国内一些城市在旧楼加装电梯过程当中,也有公共财政斥资的先例,如宁波、厦门等。

  5万幢旧楼,按平均每楼加装两部、每部20万元计算,确是不小的数额,应调动多个因素来协同解决。如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所提议,财政出资一部分,其余让业主出一点,再加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甚至与银行合作搞按揭贷款……多条腿走路,旧楼加装电梯的阻力才有望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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