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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区区几百元保费,竟被众多小区拒之门外。”紫金保险常州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袁继有些无奈地说。
因为令他没料到的是,常州为数不多的一二级资质物业公司,他原本抱以很大希望,结果有的公司一台都没投。有一家二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有选择地投保了27台,但与其管理的电梯量相比,还是太少了。
小区住宅电梯投保率不高,原因何在?
多种原因造成电梯保险推广难
袁继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是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风险意识缺乏。
尽管现在小区收取的电梯基金或电梯维保费中含有电梯保险费,但有些物业公司风险意识不够,不愿多此一举;有的小区则是物业公司愿意,但业主委员会不积极或意见不统一,毕竟要多出一笔支出。
其次,部分小区电梯责权不清。住宅电梯产权本来属于全体业主,但也有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物业公司只是代管,不愿意承担责任,另外还有的物业公司认为,电梯出事故,责任在生产厂家,特别是在保修期内,能够追偿责任,投不投保无所谓。
另外,推广力度不够。由于电梯险不是国家强制保险,管理部门不能硬性向居民小区推行,而由于量上不去,市场有限,收益不高,许多保险公司不愿意投入过多精力,这也客观上影响了投保率。
居民对电梯险比较欢迎
一位多年从事电梯销售的人士表示,住宅小区电梯质量相差较大,而电梯也是一种交通工具,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维保公司、电梯厂家、使用方的责任很难鉴定,会给受害方的赔付带来不确定性。因此,他认为“给电梯上保险很有必要”。
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高枫表示,市物管协会从去年初在行业推广电梯险以来,尽管实际投保的物业公司不够多,但从部分小区调研看,广大居民对电梯险还是比较欢迎的。
“电梯险不仅能降低物业公司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对小区居民权益的保障。”高枫说,“电梯责权越不清,电梯险的作用就越大,因为一旦出险,大家互相扯皮,可能出现因受伤害业主权益不能得到及时赔付现象。”
因此,他希望物业公司居安思危,多一点风险意识,不仅日常管理维护好电梯的使用,更要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未雨绸缪。
常州拟鼓励投保电梯险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已于去年8月在国内率先就电梯安全立法,其中第六条明确提出:“鼓励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令人欣喜的是,常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正在拟定《常州市住宅电梯管理办法》,从政府层面鼓励推广电梯险,办法将明确“鼓励、推行和采用电梯安全事故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紫金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水管爆裂;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保险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所造成的事故;
(五)外单位人员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事故;
(六)乘员乘坐保险电梯或因欲乘坐保险电梯的意外坠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