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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频出现 代表呼吁出台电梯报废制度
作者: 2012-06-13 10:31:42 浏览:82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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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市民是否留意过,你使用的电梯有人维修吗?是否按时检验了?有没有临近报废期限呢?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呼吁:电梯隐患应该引起关注和重视,广东应尽快出台电梯报废制度。

电梯“恶梦”频频出现:上周末,家住广州岗顶的林颖去超市,被困在电梯里1个多小时,“里面没有手机信号,报警系统也毫无反应。当时我拼命拍门、踢门,心里很怕。”她形容当时的情形“如做恶梦”。今年1月7日,广州市中山大道中华景天桥南边的电梯突发故障,5人被困,其中包括新疆某市公安局长刘某、3名老妇和1名两岁小孩。惠州去年前9月发生电梯困人25次,有3成电梯安全无保障。记者从广东2006年电梯事故通报中获悉:1月9日,东莞某小区发生电梯严重事故,造成1人死亡;1月11日,潮州潮安县某单位职工的小孩被夹在“三无”简易电梯中,导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休克死亡。

电梯“健康”多被忽视

一名电梯工程专家坦率地说,住宅电梯由于维修比较薄弱,更会减短寿命,也是事故多发点。为了保证安全,达到使用年限或适用配件不再生产时,就应该更换。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每年都要对电梯检测1次,至少每隔半个月进行1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等。但很多时候,电梯的“健康问题”被忽视了。1月30日,记者随机察看了一些大厦的电梯,就发现了不少漏洞。广州农林下路76号青年大厦的电梯以及东山公馆的其中一部电梯,没有张贴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而君铂国际大厦一部电梯的检测时间应是2006年10月28日,东峻广场四座一部高层客运梯也过了检测日期。东风东路艺星大厦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是复印本,显示下次检测时间为2007年1月5日。电梯“大修”缺少标准:很少有电梯会标出自己的“生日”,让人注意不到它也有寿命。广东省电梯技术学会秘书长史信芳说,电梯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的安全保障绝对是大事。电梯的寿命一般在10到15年之间,业主购房后一般要住50到70年,也就是说,在居住年限里至少要换两到三部电梯。史信芳说,现在对于老化电梯一般采取大修,但怎样的“大修”才是合格的,对此也没有具体标准。

建议出台电梯报废制度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说,电梯跟汽车一样,使用到一定年限就应当报废,超期服役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国家还没有关于电梯使用年限和到期报废的强制规定,在全国来看,北京已经出台了具体办法,希望广东省能出台电梯报废制度,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在每个住宅小区设立电梯专项基金,也可纳入物业维修基金,在房屋买卖时即建立更换电梯的费用,避免出现电梯报废需更换时各方互相推诿、无人出钱的局面。”对于电梯专项基金的交纳、管理和使用,应有明确的规定,或由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朱列玉还提出,要加强电梯的日常管理,检验部门要求电梯用户提前一个月报年检,但有些电梯超过年检有效期还在运行。对于那些没有及时报检的单位,建议给予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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