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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举措力保电梯安全
作者: 2012-08-15 10:12:31 浏览:104
信息来源: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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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住宅乘用电梯逐渐进入“老龄化”,而进入“老龄化”的电梯又多带病运行,这不仅成为安全监察的难题,也成了城市公共安全关注的热点。为了破解“老龄化”电梯的监管难题,近来,上海市长宁区质监局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多方协调与努力下,长宁区质监局牵头制定,并会同区房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长宁区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暂行办法》,对存在安全隐患而维修资金不足或资金难以及时筹措的住宅乘用电梯提供了一揽子解决方案,为解决“老龄化”电梯改造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据了解,长宁区现有在用电梯7304台,其中居民小区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有359台。随着住宅电梯的“老龄化”,各种电梯安全问题和矛盾不断显现,成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难点和瓶颈。而问题的关键则归结于电梯维修资金的难落实,本该是电梯设备老化,“该修修、该换换”的简单事儿,却因为维修资金牵涉业主委员会、物业等多方的利益和矛盾,而致使电梯长期封停,影响居民出行。如果依法封停,居民正常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如果违规放行,又是对居民生命财产的漠视,两难之中,如何确保电梯运行安全?《长宁区消除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暂行办法》的出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龄化”电梯的改造难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据了解,面对长宁特种设备呈现量大面广、重点单位多、老化程度高、设备所处环境复杂、监管难度大等特点,长宁区质监局坚持“监管前移、加强计划、重点闭环、严格考核”的工作理念,以特种设备“标准化、信息化、联动化”为抓手,认真落实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努力化解“老龄化”电梯的安全风险。为使每一台“老龄化”电梯都“老有所养”,长宁区质监局坚持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规范监察工作,帮助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和完善管理规范,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明确政府部门、监察人员、协管员、检验人员的各自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开展试点工作,在新华街道开展特种设备引入第三方保险试点,启动中心城区首个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该区还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完善监察工作,利用特种设备动态数据库,对超期或不合格设备及时报警并督促整改。将使用单位的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并输入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系统,利用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网上手机传呼、网上备案审批、网上互联互动的作用,提高监察效率。自2009年起,长宁区就分批次对辖区359台15年以上的住宅乘用电梯开展安全节能风险评估,目前已对145台电梯完成了评估,其中95%以上的电梯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改,剩余未完成整改的电梯,也正在抓紧落实整改中。今年,长宁区政府又将剩余214台15年以上住宅乘用电梯的安全节能风险评估工作纳为实施项目,作为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经过3年努力,长宁区质监局在与安监、房管、环保、街镇等部门联动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条块结合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监察执法、群防群治能力,加强了对“老龄化”电梯的安全监管,并使得成功化解了“老龄化”电梯的改造难问题,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相关链接:四举措力保电梯安全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些难题,质监部门已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详细建议,这些建议已经得到市政府采纳,批示要求市质监、住规建、财政、法制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四项举措保障全市住宅电梯安全。

1、设立住宅电梯专项资金

由市住规建局起草《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物业维修资金中设立住宅电梯专项资金,将电梯维修、改造、更换费用纳入其中,解决电梯维修更换费用分摊矛盾多、筹集困难等问题。

2、制定电梯强制报废规定

由市质监局起草《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销售和维护保养及相关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规定,特别是要制定电梯强制报废有关标准规范。

3、张贴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牌

由市质监局制定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牌样板,并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张贴。由市财政核拨当前登记在册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牌制作费用约50万元,今后新增电梯警示标志牌制作及原标牌维护经费在拟定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统筹解决。

4、增加老旧电梯检验频次

把增加老旧电梯检验频次作为一项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民生工程,对全市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每年至少增加检验一次, 检验费用由各区财政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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