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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电梯的一些安全特征
作者: 2008-08-19 09:10:07 浏览: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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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作为垂直运送乘客和货物的特种设备必须是一个完善的工程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否则不足以称其为电梯。自1852年奥的斯先生将“轿厢钢丝绳断裂保护”安全装置用于电梯之后,便出现了安全电梯的概念。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安全意识的日益加强,安全电梯的概念又赋予了深刻、丰富的内涵。

  安全电梯必须对乘客及与电梯有关的人员进行保护,同时也要对电梯本身所载物资以及安装电梯的建筑物进行保护。安全电梯较之其他设备,至少具有如下4个基本特征。

  1乘客的安全空间

  在乘坐电梯的过程中,与乘客有关的空间有3个:①楼层(在不同高度上的水平空间);②井道(连接各楼层的竖直空间);③轿厢(运送乘客的封闭空间)。一般来说,楼层是安全空间;轿厢内是一个被设法保证了的安全空间;井道是个危险空间。电梯必须提供这样的保证使乘客只能在楼层上或者在轿厢里,而绝对不可能进入井道;如果乘客身体的一部分在楼层上而另一部分在轿厢里,此时轿厢绝对不可运动。其目的是防止乘客在进入或走出轿厢时,通过门系统可能造成跌入井道或是被剪切的伤害。

  通常安全电梯必须在下述4各方面确保乘客要么呆在楼层上,要么呆在轿厢里,而绝对不会进入井道里。

  ⑴井道的封闭。开在井道壁上的层们、检修门及各种孔洞,都装有无孔的门。每个门洞都具有一个安全触点,用以确认门的关闭状态。

  ⑵层门的自闭。层门的表面应光滑平整,周围缝隙狭小,而且具有自闭能力。在垂直方向施加300N的力或是在开启方向施加150N的力都不应丧失封闭的功能。

  ⑶轿门的启闭。轿门是打开和关闭轿厢的装置,也是操作层门启闭的装置。在一般情况下,轿门只能在轿厢停层时打开。

  ⑷门锁的作用。门锁装在层门上,是保护层门关闭的装置。在一般情况下,门锁只能被轿门打开。

  2轿厢的安全加速

  在乘坐电梯的过程中,可能会因非正常的加(减)速度产生的失重、超重和冲击对乘客造成伤害。通常电梯应在下述4种情况下,确保乘客承受的加(减)速度保持在安全的范围内。

  ⑴在正常情况下。国家标准对正常运行电梯,推荐的起制动加(减)速度最大值不超过1.50m/s²,其平均值不低于0.48m/s²(额定速度为1.00~2.00m/s时)和0.65m/s²(额定速度为2.00~2.50m/s时)。这既保证了乘客的舒适,又保障了安全。

  ⑵曳引机制动器制停时。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在这种情况下,轿厢的减速的不应超过安全钳装置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上所产生的减速度(平均制动减速度应在0.2gn~0.1gn之间)。

  ⑶上行超速制停时。当轿厢上行速度超过了额定速度的115%时,电梯的上行超速度保护装置就会动作。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9.10.3条规定:该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1gn。

  ⑷安全钳制停时。当轿厢下行速度超过了额定速度的115%,如果切断电源后轿厢速度没有减速,限速器紧接着会拉动轿厢安全钳(或对重安全钳,或是其他形式的上行超度保护装置)动作,使轿厢一对重系统停止运动。在轿厢从运动到停止的全过程中,其平均减速度小于1gn。

  ⑸缓冲器制停时。当轿厢装有额定载重量且下行速度未超过115%额定速度的情况下,缓冲器会使轿厢以小于1gn的平均减速度从运行状态变为静止状态,实现“软着陆”。当轿厢上行超越端站速度且未超过115%额定速度时,对重侧的缓冲器顶起,对重使轿厢因重力而制停。

  3持续有效的安全性

  安全电梯应具有在机械和电气两方面本质的安全性。

  在机械方面,⑴安全电梯必须根据标准的要求和良好的经验制造机械装置,要保证即使在无法检查情况下,也不应损坏至频临危险的状态。⑵应从电梯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考虑其结构的合理性、可靠性,防止危险的发生。⑶保证所选择和配置的零部件在预期的环境影响和特定的工作条件下,不会影响电梯的安全运行;承载支撑的设计应保证在0~100%额定载荷下均能安全运行。⑷还要在电梯的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对其零部件进行良好的维护保养,从而保证虽有磨损仍也应满足其尺寸要求,并保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⑸需要考虑到由于材料失效、强度丧失而造成的结构破坏。

  在电气方面,安全电梯一律采用标准的安全电路。安全电路除了要求本身故障时不应成为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外,还应满足如下3点要求:⑴如果某个故障(第1故障)与随后的另一个故障(第2故障)组合导致危险情况,那么最迟应在第1故障元件参与的下一个操作程序中使电梯停止。只要第1故障仍然存在,电梯的所有进一步操作都应是不可能的。在第1故障发生后而在电梯按上述操作程序停止前,发生第2故障的可能性不予以考虑。⑵如果两个故障组合不会导致危险情况,而它们与第3故障组合就会导致危险情况,那么最迟应在前两个故障元件中任何一个参与的下一个操作程序中使电梯停止。在电梯按上述操作程序停止前,发生第3故障从而导致危险情况的可能性也不予以考虑。⑶如果存在3个以上故障同时发生的可能性,则安全电路应设计成有多个通道和一个用来检查各通道的相同状态的监控电路。如果检测到状态不同,则电梯应被停止。对于两通道的情况,最迟应在重新起动电梯之前检查监控电路的功能。如果功能发生故障,电梯重新起动应是不可能的。

  安全电梯除了具备上述的本质安全性以外,还必须设置严密的专门安全保护系统,用以保护使用人员、维护和检查人员以及在电梯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如有)外面的人员,保护轿厢中的装载物、电梯的零部件及安装电梯的建筑,并且还必须要保证安全保护系统的性能一直处于持续有效状态,能够时刻派上用场发挥作用。

  无论是电梯的本质安全性,还是电梯安全保护系统功能的持续有效性,都需要通过规范的技术检验来验证和保障。根据检验在保证电梯质量(本质安全性)及在保证电梯安全性能体系中的所处地位及作用的不用,可分为如下5种。

  ⑴型式检验。型式试验包括整机的型式试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和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是对整机或部件的全面性能和功能的试验,应按照GB 7588-2003和GB/T 10058-1997的要求进行。

  ⑵出厂检验。由制造厂按照工厂产品标准进行。在采用外购零部件时,要有该部件的合格证及有关型式检验合格证,同时应对零部件在产品中的协调性和功能进行检验和调整。

  ⑶监督检验(验收)。专业检验机构应对电梯的安装调试质量、电梯的整体性能和功能、主要部件和安全部件的状态进行检验。监督检验应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验应根据国家制订的监督检验规程进行。

  ⑷重大改装和事故后的检验。专业检验机构在重大改装和事故后的检验。检验应按改装内容和事故情况决定检验内容和要求,但是如有主参数改变和控制系统改变应对电梯进行全面检验。

  ⑸定期检验。由专业检验机构检查,电梯运行一段时间后会因磨损、老化、振动等因素影响电梯功能和安全运行。定期检验首先要验证电梯安全系统的可靠性,还要保证电梯的零部件得到了良好的维护,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能够持续满足要求。

  4技术与管理、教育并重

  尽管安全电梯非常重视技术在安全保护中的作用,但并不认为技术能够解决一切安全保护问题,在安全保护的思想体系中应重视管理、教育的作用。可以说,技术、管理与教育的相结合是安全电梯保护思想的重要特征。

  安全电梯除了在控制系统、拖动系统的可靠性方面综合考虑安全性之外,还在许多重点部位实施了程序、电气、机械的两重或是三重的复合性保护。安全电梯在电气方面考虑了的灵活性,也考虑到了程序执行速度远远比线路上的接触器动作速度快,以及PC的软件存在着一个失效的问题。安全电梯在肯定电气保护的同时,也考虑到电气保护也存着触点粘连、元件击穿、线圈烧毁等问题,因此也决不允许用电气保护取代机械保护,但并不认为技术能够解决一切安全保护问题。

  GB 7588-2003规定:当使用人员按预定方法使用电梯时,对因其疏忽和非故意的不小心而造成的问题应予以保护;考虑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人员可能做出的某种鲁莽动作,但不考虑同时发生两种鲁莽动作的可能性和(或)违反电梯使用说明书的情况。它既是安全电梯的一个重要的保护原则,同时也是承认了技术的局限性,认可了管理和教育在安全保护中作用。

  其实,安全电梯在其保护思想中,一直非常重视和依赖于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安全乘梯等环节的作用,甚至还考虑在大众中开展电梯文化的普及教育问题。

  安全问题在经历了法规规范段后,迈入了以系统工程、人机学为代表的技术阶段,但是人们最终还是认识到,无论是法规规范还是技术都不能完全彻底地解决安全问题,尤其是在近代的大工业生产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管理、技术、教育是构成安全工作的3大支柱。在工作中,我们只有全面、深刻、正确地理解了安全电梯的内涵,电梯的安全工作才会显示出文化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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