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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停运时,17楼居民陈先生突发心脏病,救护人员赶到后,带着抢救器械爬楼梯,却无力回天。陈先生的妻子孔女士认为,其夫虽然有冠心病,但其此前做过检查,无需手术,当天如果电梯正常,他就能早点下去就诊。孔女士进而认为,物业应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陈先生所住的楼栋,有两部电梯。居民凭卡上楼,访客需要居民下楼持卡接,才能上去。今年3月31日晚7点半左右,陈先生与孔女士在家看电视,孔女士发现坐在躺椅上的丈夫有些不对劲,经询问得知,丈夫心脏病犯了。孔女士称,当天下午,楼栋内一部电梯坏了。傍晚时分,另一部也坏了。陈先生在感觉不舒服时,就想去医院,但发现电梯坏了,才没去。
又一次给丈夫服药后,孔女士让儿子守着父亲,自己下楼接人。医护人员带着器械爬楼梯上来,为陈先生连打了三剂强心针,也没能留住他的生命。孔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有责任,“物业只送来两个花圈,后来答应赔偿。我不同意,我们小区的电梯经常坏,我认为这与物业重视程度不高有关系。”
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说,小区电梯有维保单位,且目前仍处于五年维保期范围内,如无人为破坏,由维保单位负责。“那天陈先生发病,正赶上电梯又被破坏,电梯停运,正在抢修。我们也报了警。人去世了,物业很同情,送花圈慰问,并表示可补偿两千元。对方不同意,我们就没办法了。”该负责人表示,现在既然对方已经准备起诉,“我们愿意听从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