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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平乐镇安乐村、富安村、东山村、五龙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平乐镇安乐村、富安村、东山村、五龙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工程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邛发改审批[2013]1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无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无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邛崃市平乐镇
2.2项目规模:旧宅基地复垦还耕面积约361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
2.6本项目实行最高控制价259.61万元(含不可预见费用7.56万元)。
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工程量清单偏差、设计变更、设计缺陷、不可抗力等原因产生的新增工程,按邛府发[2012]7号文相关规定办理。
2.8本项目按工程合同拨付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土地综合整治类中施工入库单位;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项目经理资格:注册建造师,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经理;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市政务中心六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 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注:以上资料在报名现场验原件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2日10:00时。
5.2 地点为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市政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邛崃市平乐镇
邮 编: 611539
联 系 人: 植才礼
电 话: 13708176617
传 真: 88781094
电子邮件: 291296854
网址: 无
开户银行: 无
账 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 无
地 址: 无
邮 编: 无
联 系 人: 无
电 话: 无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无
网址: 无
开户银行: 无
账 号: 无
2013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