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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新:电梯安全必须套上“紧箍咒”
作者: 2013-12-21 10:34:33 浏览: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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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安庆新建住宅区多为高层建筑,不少居民入住后,电梯成为了上下楼必不可少的工具。记者获悉,自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将同步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其中就对电梯监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细则。(《安庆晚报》12月20日)

  电梯“吃”人猛于虎,已经不是新闻。今年5月,深圳鹏程医院一实习女护士被电梯门夹住半边身子遭撞击拉扯,大量出血,当场死亡;去年9月,武汉市一建筑工地一台施工电梯升至100米处时发生坠落,19条人命瞬间消亡。再往前,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了一起电梯坠落事故,造成12人死亡。而导致电梯事故的罪魁大都是“制造缺陷”、“超龄服役”、“维保流于形式”、监管部门失职等原因造成。

  电梯是一种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专用设备,电梯的正常运行与人们的生活质量紧密相连。无论是住在高层的居民,还是工作在高级写字楼的白领,电梯都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曾有一句广告词把乘坐电梯称作“上上下下的享受”,但在“享受”的这个时候,电梯管理更显得重要,哪怕存在一个微小的隐患、疏漏,就容易酿成重大问题。

  即将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电梯监管细则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给电梯建立“身份证”,即从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一直到报废,每个环节都要做记录、设备上要有标牌,同时要进行保管,一旦发生问题,可追溯到源头。除此还对电梯实行报废和召回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但愿《特种设备安全法》能为电梯安全套上“紧箍咒”,让电梯的安装、使用、维保单位认清职能,按规操作,让民众懂得电梯的正确使用知识,从而让电梯安全得到真正落实。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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