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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媒体报道了辉县市一栋高层居民楼因为电梯出现毛病停运后,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的情况。而近年来,随着新乡市高层住宅的日益增多,不少 市民都遇到过类似的经历。2月17日,记者从新乡市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到,随着3月1日《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高层电梯逐个将建立“身份 证”。
这些年,新乡市的高层楼房数量逐年递增,不少居民在入住以后,电梯成了上下楼不可缺少的工具,可是因电梯引发的问题也接踵而至。2月17日上 午,记者在新乡市的街头随机调查时发现,很多市民都有电梯“被困”的经历,不少人对电梯安全也有不同程度的担忧,“我们小区的电梯三天两头出问题,电梯发 生故障‘困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可平时又不能因此不乘坐电梯呀!”家住新乡市的宋女士一提起电梯的事,就有点气愤。
记者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所了解到,截止到2014年1月,新乡市共有电梯6500余部,随着新乡市在建高层楼房陆续交付使用,这几年新乡市的 电梯使用量以每年约1000部的速度在增加。据该所的副所长王高峰介绍,电梯从用途及功能上来说,一般分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液 压电梯等。而新乡市的办公楼及居民楼使用的电梯多为乘客电梯,目前新乡市的乘客电梯的日常维护主要由物业和使用单位,通过维保单位进行专业的保养及维修。 王高峰提醒市民,在乘坐电梯时,要注意一下电梯内是否张贴了有效的《电梯安全提示》、《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使用标志》。在电梯出现故障时,不要私 自进行营救,要及时拨打物业电话或维保单位电话,在第一时间实施外部救援,千万不要扒门或用脚跺电梯门,这样只会加剧电梯故障,不会对救援起任何作用。
另外,我省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了《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该 《办法》从3月1 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实施后,让电梯使用及维修都有法可依,从而保证了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最大的作用还在于将给每部电梯建立“身份证”,从电梯的 设计、制造、安装一直到报废,每个环节都要有记录、设备上要有标牌,同时要进行保管,一旦发生问题,可追溯到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