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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电梯“限行” 法院判定违反《物权法》
作者: 2015-01-04 14:29:34 浏览: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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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的发展,一栋栋高楼是拔地而起 ,对电梯的要求也从以往的几层,十几层,到如今的三四十层,当然,伴随而来的问题也成为大伙关注的焦点,近日,就有业主因为电梯限行将物管告上了法庭。其 实,电梯限行在很多办公大楼都在实行。记者就渠道成都某办公大楼,对在大楼内上班的员工进行了采访。据员工说,他们这里的电梯只到高层才停靠,七八楼以下 都不能下电梯。据说,这样的目的,就为图一个方便,但凡是上了20层的大楼,都会设置个单双号或高地区来限制电梯载客量。

  大伙说,无 论到高层还是去低区,限行的办法解决了上下班打堆堆的情况,可是就在一片叫好声中,却出现了一个反对的声音。近日,郫县恒创蜀都广场的一位业主就将物管告 上了法庭,认为分高低区的限行办法对他们位于18楼高区的业主来说,影响了生意,而郫县法院也做出判决,认为物管违反了物权法。对于电梯的分配,应当经三 分之二的业主表决通过,才能决定电梯的使用办法,物管无权单方确定,而这样的判决也得到了部分市民的认可。市民反映,如果电梯只是限制个单双层或者高地 区,也还能理解,可是有些办公大楼的分区方式简直能将人绕晕,完全不知道应该乘坐哪一部电梯才能到达自己想去的楼层。

  记者在成都总 府路附近一商业写字楼看到,10部电梯,低区5部,高区5部,低区还分为,1号电梯停1层,6层,7层,8层,10层到24层,第9层不停,4号电梯,停 负4层到1层,6层,7层,然后再是10层到24层,其它楼层不停,单听都觉得绕弯子,看一圈下来更是眼花缭乱,让人傻傻分不清楚,而紧邻的一个写字楼的 电梯分区方式同样容易让人犯晕,除一步货运电梯每层停靠,其余4部各有各的停法,对于经常出入的业主来说,习惯了还好,可是对于偶尔才会进入大楼办事的人 来说,的确是有些不便。

  当然,这些也只属于万千大楼中的个例,最终的目的还是希望通过细致的分区来方便广大的业主,不过还是要提醒倒的是,物管对于电梯的分区应该合理合法,尊重业主们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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