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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防员电梯型式试验要求
作者: 2015-01-24 14:49:03 浏览:105
信息来源:中国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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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TSG T7002-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消防员电梯》和GB 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先后于2012年2月1曰和4月1日开始实施,消防员电梯逐渐引起业界乃至建筑行业的广泛关注。随着国内城镇化建设及经济水平快速发展,高层住宅楼、商用楼及公共建筑不断拔地而起,这些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的问题不容忽视。

  先来看一起案例:2010年11月15曰14时,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教师公寓由电焊工违规操作引起大楼起火。起火点位于10层(大楼共28层)左右,由于当时大楼正在实施施工改造,建筑外包围着大量易燃物品,以致火势迅速蔓延,在极短时间形成大面积密集火情。因火灾发生在午休时间,很多居民没有能够及时撤离,大火最终造成58人遇难,71人受伤的惨剧。因为该建筑物没有消防服务通道和消防员电梯,使得消防员无法及时进入建筑物的着火楼层进行有效灭火和营救,也是造成惨剧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消防员电梯对于高层建筑的重要性。

  其实早在2003年6月17曰,国家质检总局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国质检锅[2003]174号” 文发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附件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中,就已经将消防员电梯作为乘客电梯的一种设备型式而单独列出,并编制有《消防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截至2012年10月底,国内取得消防电梯制造许可的几家电梯企业的制造许可样梯都是依据该细则进行的型式试验。

  随着TSG T7002-2011、GB 26465-2011相继出台,《消防电 梯型式试验细则》也进行了修订,目前执行的是2012年10月修 订完成的版本。随后取得消防电梯制造许可的电梯企业的制造许可样梯则是按照修订后的细则进行的型式试验。

  相比普通电梯,消防电梯型式试验有哪些特殊要求,笔者对《消防电梯型式试验细则》进行了梳理,归类整理出试验的重点要求,以下分为技术文件和现场试验两部分加以介绍。

  1技术文件部分

  1.1消防员电梯与建筑的接口要求

  (1)消防员电梯轿厢内部尺寸应不小于1350mm宽X1400mm深(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在有特定用途的场合 (包括疏散或者为了适应担架、病床等设备,或者设计有两个出入口的消防员电梯),轿厢的最小尺寸应不小于1 100mm宽X2100mm深(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 000kg)。

  (2)消防员电梯对环境、建筑物的要求,如消防员电梯应设置前室等,具体参GB26465-2011的5.1.1〜5.1.4、5.6.1〜5.6.2条款及TSG T7002-2011的4.1条款内容。

  (3)电气设备应进行防水保护:在井道内或轿厢上的电气设备,如果设置在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lm的范围内,则应设计成能防滴水和防淋水,或者装备有防护等级至少为GB4208- 2008规定的IPX3级的外壳;设置在底坑地面以上lm以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为IP67,插座和最低的井道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之上至少0.5m处。

  (4)建筑物应有防水、排水设施,保护在井道外的机器区间内和消防员电梯底坑内的设备,以免因水而造成故障,确保底坑内的水位不会上升到轿厢缓冲器被完全压缩时的上表面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内容主要是针对建筑设计,对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有更专业的规定,可以参GB50045-95(2005 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相关内容。在电梯产品标准中则没有这些规定,因为这些要求是建筑设计、规划时需要考虑的内容,不是电梯制造企业的工作。所以,以上第2〜4条内容是电梯制造企业向建筑设计方提出的建筑接口要求,或者说是特殊土建要求,可以编制为正式的技术文件单独提供,也可以作为土建要求标注在土建布置图中,提供一份有相关内容描述的土建布置图即可。

  1.2救援方法和程序

  救援方法和程序包括从轿厢外救援和在轿厢内救援,内容应包括救援工具放置的位置、取用方法、打开装饰吊顶的方法(如果有)等流程,必要时可配合示意图。

  1.3控制系统功能的描述

  控制系统功能的描述即当电梯处于消防员服务状态下运行的电气设计原理,包括消防员服务状态阶段1“消防员电梯的优 先召回”和阶段2“在消防员控制下消防员电梯的使用”,每个阶段应包括启动、运行、结束的控制原理。

  1.4电气设备防护等级的证明文件

  有防护等级要求的电气设备是指设置在井道内或轿厢上部 (设置在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的范围内且设计成能防滴水和防淋水的除外)、底坑地面以上lm以内的所有电气设备,还包括轿厢层站的控制装置、轿厢和层站的指示器以及消防员电梯开关(消防员电梯开关启动时通过电气方式被断开的除外)。这些电气设备通常有安全保护装置的电气开关、轿顶检修盒、轿厢操纵箱、层站召唤盒、层站显示器、消防员电梯开关、通讯系统中用到的对讲装置等,需要提供其相应的防护等级证明文件,如第三方实验室依据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电气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参数信息等,优先选择提供检测报告。

  1.5供电电源的要求

  消防员电梯和照明的供电系统应由第一和第二(应急、备用或二选一)电源组成,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应包括两组电源的供电及转换的内容。

  若第二电源采用应急电源.其容量应能足以驱动额定载荷 的消防员电梯运行,能使消防员电梯从电梯门关闭以后起,从消防员入口层到达最远的层站(通常为顶层)。

  2现场试验部分

  2.1电气设备的防水

  (1)对照现场实物与本文第1.4节中提到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的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包括电气设备的型号、防护等级、设置位置对防护等级要求等。

  (2)现场检查设置在底坑中的插座和最低的井道照明灯具距最高允许水位是否低于0.5m。

  2.2防水措施及排水设施

  上文已经介绍过,消防员电梯对环境、建筑物的要求是电梯制造企业向建筑设计方提出的建筑接口要求,具体执行情况应根据合同条款确认由哪一方具体实施,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由电梯制造企业设计施工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提供设计文件,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现场防水、排水设施的安装情况及工作情况,能够避免在井道外的机器区间内和消防员电梯底坑内的设备因水而造成故障、确保底坑内的水位不会上升到轿厢缓冲器被完全压缩时的上表面以上即可。

  2.3被困在教箱内的救援

  ⑴测量轿厢安全窗尺寸,应不小于0.5mX0.7m,现场查看通过轿厢安全窗进入轿厢内不应被永久性的设备或照片灯具阻碍。

  (2) 对照救援方法和程序检查救援工具的设置。

  (3)轿厢外部设置的用于救援的刚性梯子时,现场试验梯子从其储存位置移开后,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能确保消防员电梯不能移动。现场检查梯子的长度是否满足消防员电梯轿厢停在平层位置时,能接触到上一层站的层门锁。

  (4)采用轿厢内自救时,如在轿厢内设置踩踏点,应测量最大梯阶高度不超过0.4m,踩踏点能承受1200N的负荷,踩踏点的外缘与对应的垂直轿厢壁之间的自由距离至少为0.1m。

  2.4控制系统 ,

  (1)现场检查消防员电梯开关是否设置在预定用作消防员入口层的防火前室内,距离消防员电梯水平距离是否超过2m,高度是否在地面以上1.8m到2.1m之间。

  (2)消防员电梯开关的操作是否借助于一个GB7588-2003 和GB 21240-2007附录B规定的开锁三角形钥匙,该开关的工作位置是否是双稳态的,是否清楚地用“1”(有效状态)和“0” 标示。

  (3)现场进行模拟实验,在消防员电梯开关处于有效状态期间,除GB 26465-2011的5.7.7c)和5.7.8f)所述的反幵门装置外,消防员电梯的所有安全装置(电梯和机械)是否都保持有效状态。

  (4)现场进行模拟试验,当处于在消防员服务状态下,检修运行控制、停止装置或紧急电动运行控制是否仍有效。

  (5)在阶段1控制时现场试验,当门开着的实际停顿时间超过2min后,门关闭过程中测量轿内鸣响的最大声响值,声级计应水平指向发声源,声级计测试点应位于轿厢地板中心半径为 0.10m的圆形区域的正上方1.5m±0.1m高度处。

  (6)对照本文第1.3节中提到的控制系统功能的描述,现场模拟消防员服务状态阶段1、阶段2时的控制系统功能。

  (7)现场进行模拟试验,在进入阶段2时,消防员电梯的运行应依靠轿厢内的控制装置上的按钮,其他的操作系统是否都变成无效状态。

  (8)如果消防员电梯有两个入口,现场进行模拟试验:在进入阶段1时,除开门和报警按钮外,供乘客正常使用的控制面板上的其他按钮是否都无效;靠近消防员电梯防火前室的消防员控制面板,在进入阶段2时是否有效;预定不被消防员使用的所有层门,在消防员电梯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之前是否始终保持关闭状态;面向消防员电梯防火前室的所有层门,在消防员电梯恢复到正常运行前是否都处于可操作状态。

  2.5系统供电及供电转换

  (1)现场检查消防员电梯和照明的供电系统的第一和第二电源之间以及与其它供电之间是否分离。

  (2)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第二电源容量。现场模拟第二电源供电时,消防员电梯从电梯门关闭以后,是否可以驱动额定载荷的消防员电梯从消防员入口层到达最远的层站(通常为顶层)。

  (3)现场模拟供电转换试验,当恢复供电时,消防员电梯是否立即进入服务状态。如果消防员电梯需要移动以确定它的位置, 它应向着消防员入口层运行不超过两个楼层,并显示它的位置。

  2.6消防服务通讯系统

  (1)现场检查通讯系统,是否采用交互式双向语音通讯的对讲系统或类似的装置。

  (2)现场检查轿厢内和消防员入口层的通讯设备是否是内置式麦克风和扬声器,不能使用手持式电话;机房内的通讯设备是否只有通过按压麦克风的控制按钮才能使其有效。

  (3)现场检查通讯系统的线路是否敷设在井道内。

  (4)现场进行模拟试验,当消防员电梯处于阶段1和阶段2时,轿厢是否能与消防员入口层、消防员电梯机房或无机房的紧急操作屏处进行通讯。

  2.7标识

  现场目测检查消防员电梯是否设置有以下标识:

  (1)在轿厢入口设置禁止用来运送废弃物(垃圾)或货物的说明或标识。

  (2)在井道内每个层站入口靠近门锁处,设有简单的示意图或符号,清楚地指示如何打开层门。

  (3)在消防员电梯轿厢内,在轿厢内消防员入口层的按钮之上或其附近,设有清晰的消防员入口层的指示,该指示采用 GB 26465-2011附录F规定的标志,尺寸为20mmX20mm。

  (4)在预定用作消防员入口层的防火前室内,消防员电梯开关采用GB 26465-2011附录F规定的标志标示,尺寸为 lOOmmx 100mm。

  (5)对于有两个入口的消防员电梯,且消防员电梯防火前室都与消防员入口层的防火前室设置在同一侧,轿厢内靠近前室的消防员控制装置仅供消防员使用,控制装置采用GB 26465-2011 附录F规定的标志标示,尺寸为20mmX20mm。

  作者:焦洋,刘晶,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高铭,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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