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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作为城市与居民联系最紧密的一种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自2002年以来,全国电梯数量保持着平均每年20%的增长率,由2002年的35万台猛增到 2012年年底的245万台,位居世界第一位,到2014年底全国电梯数量将超过300万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电梯已成为百姓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电梯安全问题已不仅是安全生产问题,而且已成为与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北京市为例,截止到 2014年11月1日,全市注册登记的电梯19.6万台,流量每天可达1200万人次,市民出行乘用电梯的频次已超过公交和地铁,是与居民联系最紧密的一种公共交通工具。
近年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对建设和谐社会、维护安定团结产生了不利影响。虽然过去10年间我国万台电梯事故率由1.56起降至0.15起,但随着电梯保有量的上升,在用电梯的使用数量加剧,加之维护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的存在,电梯运行的安全隐患必然进一步加大。如何在满足节能环保的前提下,让电梯制造商的召回责任得到体现,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已成为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1电梯召回
我国由国家科技部立项的“缺陷产品行政管理制度研究”课题的报告中对召回的定义是:由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的,在确定产品存在缺陷之后,根据产品缺陷的严重程度、缺陷产品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纠正缺陷的地点和纠正方式的比较成本等因素,对缺陷产品采取诸如通知或通告、修理或者修复、退换或者替换、退赔及处置等措施进行处理,以消除缺陷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合理危险。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首次从立法上确立了电梯召回中,企业承担的安全主体责任、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新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模式,强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在电梯召回中的第一位责任。 •
2美国的召回制度及一般程序
1966年起,美国逐渐在立法中引入召回制度,通过了多部相关法案,包括《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消费者产品法》、《儿童安全保护法》、《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以及《交通召回增加责任文件》等多项关于产品安全和公共健康的法案。作为世界上最先确定产品召回制度的国家,美国在产品召回的部门管理上,确定由多个行政机构对缺陷产品及其召回享有管理权,而且职能互不重叠:
(1)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ttee简称CPSC),该委员会所管辖的产品领域最为广泛,主要负责一般消费品的认证、监控和召回,包括了除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设备、机动车之外的15000种不同产品。(2)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该机构主管汽车及其相关产品召回。(3) 食品药品委员会,该委员会主管食品、药APP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产品召回。(4)农业部所属的食品安全检疫局,该机构负责监督肉、禽和蛋类产品质量,并负责以上缺陷产品的召回。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部门,如: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处理对产品质量投拆;环境保护署负责农药、灭鼠剂、杀真菌剂等产品。
2. 1 CPSC产品召回一般程序
(1)厂商报告。生产商、进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在获知情况或掌握情况后24小时内向CPSC报告。报告后,CPSC将与企业合作进行评估。此外,CPSC亦负有保密义务,在依法应将企业报告披露前,CPSC应提前通知企业。(2)评估报告。CPSC在收悉企业提交的报告后,就要确定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如果缺陷得到确认,CPSC会就公众面临的风险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对产品可能引发的危害进行评级。(3)制定召回计划。一旦职能部门最终认定产品存在引发严重危害的缺陷并应当召回,企业即应着手制定召回计划。(4)实施召回。企业实施召回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公布召回信息;其次是任命一名召回协调员;再次是企业 在CPSC的监督和协助下,召回产品并对召回产品依法进行处理、销毁。(5)保存召回记录。企业与CPSC等政府职能部门均应妥善保存有关产品缺陷及召回过程的记录。
2.2 CPSC产品召回简易程序
除了一般召回程序,CPSC还推出了产品召回简易程序(Fast Track Program),该程序是专为自愿并且有能力迅速召回其产品的企业所设计的,它简化了传统召回程序中的一些步骤。目前,大约一半的产品召回是按该简易程序进行的。按该程序规定,如果一家企业报告了其产品的潜在缺陷,并在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与CPSC合作开展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自愿召回,并且召回工作十分有效,则CPSC多不再做出其产品可能引发严重危害的初步决定。产品召回简易程序意强调CPSC与企业密切合作,尽快实施召回,而不是花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去调查产品是否存在严重危害。
3建立动态的电梯召回的目录管理模式
对于电梯监管部门,应当在研究电梯安全性能的基础上,建立电梯及零部件的目录管理模式,建立电梯质量分级的信息发布模式,引导市场选择品牌,进而建立电梯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的可行性。开展建立电梯零部件管理目录工作,包括电梯关键零部件确认,电梯关键零部件评估,电梯关键零部件可靠性及寿命确认工作,构建电梯质量分级系统,对制造厂商和品牌实施市场引导。
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电梯部件包括绳头组合、电梯导轨、电梯耐火层门、电梯玻璃门、电梯玻璃轿壁、电梯液压泵站、杂物电梯驱动主机、自动扶梯梯级、自动人行道踏板、梯级踏板链、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等14项。 从历史上看,有效地提高了电梯质量,保证了电梯的使用安全。但是从近年来发生的电梯事故来看,特种设备目录中电梯部件的范围还是有些窄,需要进一步扩大覆盖的范围。除了已有的14 项外,对于曳引机、门机、制动器、安全钳、限速器等对电梯安全和正常运行影响较大的零部件,都应逐步开展目录管理和质量评价的建设工作。
2012年9月27日发布,2013年1月1曰实施的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892-2012《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对电梯曳引驱动、悬挂装置、轿厢、门、安全保护、电气控制和导轨等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做了明确规定。这些标准的制定不仅改变了电梯部件报废无据可依的现状,而且还将有助于解决电梯召回过程中标准不一的问题。
这种目录管理还应该是动态的管理,不应局限于现有的主要电梯零部件的范围,应该建立动态的管理目录机制,对在生产使用和监察检验工作中发现的电梯隐患及时跟进,对于典型的普遍性的零部件的问题,及时更新电梯及电梯零部件管理目录。譬如,2008年,由于在电梯按钮中发现放射性物质,美国奥的斯电梯公司法国分公司,立即决定召回受到影响的500多台电梯的问题按钮。
4结语
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从制造出厂合格,直到现场安装完毕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厂家检验合格,才能算是一个合格品。在使用中,电梯的质量也受使用环境和维保质量的制约。外部条件和内在质量都会影响到电梯质量及安全性。与其他产品相比,电梯的召回责任方的划分更为复杂。《特种设备安全法》 将召回的主体明确为电梯的制造单位,为电梯的召回扫清了障碍。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探索解决方式。在国外,召回依托强大的检验机构,对评估鉴定人员的技术水平有着相当高的要求,实现起来受客观条件的影响较大。
作者:聂玉同,张绪鹏,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高新强,北京市首钢总公司安全处安全技术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