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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正式使用
作者: 2008-11-11 09:22:09 浏览: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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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从2008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推广该示范文本的使用,2008年9月23日上午,北京市崇文工商分局和北京市电梯商会在广安会议中心六层报告厅召开了《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使用暨签字仪式。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崇文分局,北京电梯商会,使用单位、维修单位的代表、电梯专家学者。此外还有相关媒体。

  众所周知,北京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电梯使用量突飞猛进,而过去一些老旧电梯也进入保养关键期,去年电梯事故位列社会焦点之中,所以,“加强在用电梯管理”成为北京市政府为市民办实事59件之一,其群众关注度排在第十五位。通过调研发现,电梯维保和服务条款的简单不规范,使用单位和保养单位双方权利不平等,是造成电梯事故的原因之一。

  为了规范北京市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维护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电梯运行秩序以及减少电梯运行纠纷和事故,以切实保障电梯的使用者——老百姓的切身安全,北京市工商局与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市工商联电梯商会的帮助支持下,通过一年的走访调研、座谈、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并经过反复修改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

  会上,北京市工商分局车庆国副局长首先讲话,阐述了《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目的和宗旨,并表示,工商部门作为合同的监管部门,将努力通过制订、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等这些事前监管的有效形式,更好地履行工商职责。来自北京市崇文工商分局合同科的徐秋玲科长则介绍了该示范合同文本的主要合同条款。合同中对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在电梯日常保养维护期限、结算方式、保养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有了明确的责任规定,尤其是合同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更加详细地明确了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如使用单位必须对每台电梯有一个完整的技术保障,必须建立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同时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维保单位则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等等。

  接着,北京市电梯商会的缪步升会长在发言中向北京市工商局和质检局表示了衷心感谢。他说,这个示范合同文本是全国电梯行业首例由政府出台的合同示范,本着在责任、权利、义务三个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均达到平等、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依法经营的科学发展观,北京市电梯商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认真学习,在行业中大力推广此示范合同文本的使用。

  北京市工商联维权处张进处长、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李颖林同志也先后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该合同文本的积极意义。张进认为它为行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为行业的规范树立起一个典范;李颖林则认为它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大家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共同的成果,率先使用并促进其不断完善。

  会议期间,电梯使用单位北京铁路局北京段电梯车间书记徐来同志与维保单位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连民同志举行了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的签字仪式,将此次会议推向了高潮,促进电梯行业和谐发展的心声瞬间传递至在场的每个人。

  这个合同文本的发布,如同李颖林所言,既是一个结束也标志着一个开始,今后所有的电梯企业都可以使用这个文本来享有他们的权利,承担他们的义务及相应的责任,这标志着电梯使用环境向规范化、法制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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