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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电梯能上保险 困人伤人有人管
作者: 2015-05-12 09:04:03 浏览: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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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电梯事故频发 善后理赔成难题

  去年4月,香坊区金瑞林城3、7、8、10等多栋楼的电梯都频繁出现滑梯;10月,道里区财智时代小区2栋3单元电梯发生事故,50多岁的胡先生遭遇电梯突停,坠落至电梯井内,身体多处受伤……近年来,哈市由于在用电梯品牌众多,质量良莠不齐,加之电梯使用管理维修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梯困人、滑梯、伤人等事故频发。

  哈市电梯协会秘书长闫忠君告诉记者,电梯发生事故后,电梯的所有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负责划分不清,致使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能及时妥善管理。此前曾有保险公司在哈市推出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类似的险种,但由于保险费高、保障范围小,没有得到市场认可。所以,电梯事故善后理赔成为困扰哈市物业管理的难题。

  投用不到5年可投保 物业公司来买单

  闫忠君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哈市进行调研和协调,最终推出电梯安全责任险方案,并即日起在哈市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包括小区和写字楼。

  根据规定,哈市投用在5年之内的电梯都有资格投保,每年每部电梯的投保费由电梯所在的物业公司支付,支付的费用分别为60元、70元、80元和90元,一旦电梯出现事故,受害方可分别获得保险公司年赔付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不等保额。

  电梯投保对三方都好 出事索赔简单了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市民都是利好。”闫忠君说,以往,电梯在使用时出现事故,经常出现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就赔偿问题相互推诿,乘客也得不到及时救治和赔偿。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会缓解电梯维保公司因处理这类事故而牵扯的人力、物力,也能减少因电梯事故造成的两者之间的矛盾,市民能及时获得赔偿,矛盾可以化解,自身的权益也能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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