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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多地出现电梯伤人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仅7月以来,全国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新电梯比较多,基本都是2003年以后增加的,但若不注重维修、保养等问题,老化的时间会更快,“未老先衰”,未来电梯风险会越来越大。
多地频发“电梯吃人”
7月10日
在广东广州一娱乐场所,一名53岁男子在去上厕所时推开了电梯旁的一扇小门,结果坠入电梯井。第二天被发现时已没有生命迹象。
7月15日
辽宁沈阳华阳国际大厦的电梯由27层向1层运行过程中发生滑落。事发后,12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7月26日
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六楼至七楼之间的自动扶梯突然发生事故,造成一名31岁的女士不幸身亡。
7月27日
广西梧州太阳广场内,一名1岁男童的左臂卷入自动扶梯致残。
荆州电梯事故已认定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7日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其实事发前5分钟,商场工作人员就已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向柳娟的堂妹柯丽君说,当时六楼通往七楼的电扶梯口处,既没有“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目前,荆州市已经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正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包括安监、公安、质监等多个部门。调查初步分析认为,自动扶梯的前沿板与紧邻的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已认定该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维保公司“质次价低”,物业监督乏力
荆州事故电梯的制造单位是江苏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均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是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期为2015年3月16日。
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杨延晖说,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偏重于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进行事前资质管理,但对日常工作并没有考核机制,部分维保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形成“劣胜优汰”的外部效应现象。一些物业公司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保缺乏监督动力。
“分段”运营难题亟待破解
据了解,电梯运营是“分段式”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针对电梯里发生的人员伤害,可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向责任方追偿。另外,为改变维保低价竞争的现状,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未来将加快在全国推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一旦乘客困梯,可以拨打公共服务号96333。
权威数据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信息显示
截至2014年底,我国电梯总量已达360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
2014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37人死亡,其中18人是电梯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余为电梯乘客。
梳理事故原因发现,当中21起事故是违规使用造成的,比如违规使用三角钥匙;由于儿童监护不力,但电梯是正常运行的;还有就是违规救援,乘客要在箱体里等待救援,但乘客自救,违规扒开轿厢;由于设备本身造成的事故8起,集中在制动器、扶梯驱动链条发生失效等。
友情提醒
乘客被困电梯,可以拨打公共服务号9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