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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11.12
截 止 日 期:2008.12.02
招 标 代 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广东省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的委托,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宿舍楼加装电梯井道工程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招标方式、建设规模及建设地点:
(1)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宿舍楼加装电梯井道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广东省检察院职工住宅楼(广卫路2栋、3栋)电梯加建工程(不含电梯安装)之基础、砌筑、钢结构及相关的装修工程,工程限价人民币99万元,详见招标图纸;
(4)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被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并正在处罚期间的企业,依法不属于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在近3年没有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商业道德劣迹和其它不良记录
(6)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售标书处。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日上午9:00-9:30
(3)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02室
5、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8333833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3)采购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0-8333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