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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刺激消费新政:旧楼装电梯,自己要掏钱财政有补贴
作者: 2016-08-23 16:04:28 浏览: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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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激消费,山东省再出新举措。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被称作“新40条”。其中,包括装修提取公积金、二套房契税优惠、旧楼装电梯等多种贴近市民的新举措。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旧楼加装电梯这一困扰很多老居民楼住户的难题,我省提出,将采用“住户拿一点、财政补一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当补偿”的多方出资方式,每个市、县(市、区)选择有条件的小区或部分楼栋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

  加装电梯: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其中,就将展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具体来说,我省将按“政府组织、试点先行、财政奖补、逐步推开”的原则,采用“住户拿一点、财政补一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当补偿”的多方出资方式,由每个市、县(市、区)先选择有条件的小区或部分楼栋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

  但是,就算是解决了资金问题,旧楼想要真正装上电梯,还需要迈过多道“槛”。据了解,旧楼加装电梯一事涉及多个部门,但济南尚没有关于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审批规范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空白,这也使得旧楼想要加装电梯,往往找不到部门牵头拍板“是否能装,应该咋装”。

  棚改: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在“支持扩大住房消费”方面,此次,我省提出,对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建立无房职工一次性补偿和无房职工长效补贴机制。另外,各地新启动的棚改项目总体上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商品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市、县(市、区)原则上应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

  想提取公积金用来付房租、付物业费甚至装修?这个可以有。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支持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且,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开展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另外,上述意见中还提出,按照低门槛、广覆盖的原则,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工作稳定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满足进城新市民的住房消费需求。

  免税:契税优惠范围扩至二套房尤其引人关注的是,上述意见还提出,将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并且,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借此降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购房成本。

  想要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首先得让城乡居民手里有钱。据了解,我省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上述意见中还提出,脱贫攻坚期间,将推进各地分年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各县(市、区)低保线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线,2018年低保线达到省定扶贫标准线。另外,我省还将力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标准再增加1000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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