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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曾经像太阳一样充满了希望,不过,即使是太阳也会有落山的那一天”。
随着2009年真正的到来,“拐点何时来到”的争论已经过去。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在2008年又何止是牵动了一次!从“奥运概念”一直到不可避免的“金融海啸”,房地产行业也是随之跌宕起伏,国家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及时地出台了不少政策以辅助其市场健康的发展。
加强建设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从1月份开始:2008年1月3日,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优惠措施出台。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了《土地登记办法》,它标志着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一次重大进步。“土地身份证”也因此诞生。
为了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用地,2008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此措主要目的在于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农村用地的力度在近几年逐步扩大,而管理制度却也随着农村用地扩大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出台。相对于农村用地问题而言,城市基本住房保障却更加吸引城镇居民关注的视线。
2月4日,央行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下浮10%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常规要求3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很显然,国家出台政策意在促进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而经济适用房的大力开发建设就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主要途径之一。
而且在3月5日“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以求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