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劳动合同法在电梯行业发酵
作者: 2009-02-01 09:48:11 浏览:189
[打印]

在倾斜中公平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该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据称,这部法律在立法过程中共收到21万件修改意见,是全国人大立法项目中收到修改意见最多的法律。

  《合同法》第一次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法律责任做出规定,特别针对试用期工资、加班、社会保险、辞退等混乱且劳动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方面列出相关条款。其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加班,加班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合同必须包含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一些企业界人士指出,仅从字面看,这部法津也有失公允。例如,既然订立合同,对双方都要约束,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辞职却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行。专家认为,相对于资方,劳动者处于弱势,在我国各项社会制度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相当有限的情况下,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关系进行干预看似“倾斜”,实际是为了体现劳资双方的实质平等。

  或许正是因为“倾斜”,这部在表决时几近全票通过的法律刚一问世便引发喧然大波。

  概括地说,《合同法》所引发的喧然大波主要波及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爆发了以华为、沃尔玛、泸州老窑、央视为代表的裁人与先辞职再聘用的工龄归零潮。二是珠三角、青岛等大批企业外迁、撤资。这些事件对外宣称是合同法导致用工成本上涨所致。

企业的压力到底有多大

  记者了解到,对于合同法,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反应敏感。企业新增用工成本压力的大小取决于对10多年前实施的《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劳动法》已经对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这些条款全部得到执行,就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指出的企业用工方面增加的成本只有两部分,即终止合同时支付的补偿金和试用期报酬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可能产生的差额。据测算,这两部分的总和所增加的成本比例仅为8%左右。

劳动合同法开始在电梯行业发酵

  劳动合同法一经公布即对电梯行业形成巨大的冲击波。某著名大型跨国电梯公司的“计件门”事件被吵得沸沸扬扬,还被一些新闻媒体评为2007年十大劳资纠纷事件。小型企业的情况也不乐观。2008年3月,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重庆某电梯公司一名工人的信,信中称,他所供职的电梯公司从2005年以来拖欠工人工资,扣了工人的养老保险金却不给买养老保险,导致工人以后的生活没有任何保障。该公司负责的电梯经常发生事故却没有工人去处理,严重地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及生命安全。重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案迅速处理,并回复写信的电梯员工说,我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您反映的情况交办给(重庆市)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认真查处并回复调查处理情况。渝中区劳动保障局经查属实,指令用人单位依法整改。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开始与电梯工人签订合同,社会保险也正在接洽办理中。该电梯公司的状况在众多的电梯安装维保企业普遍存在。3月20日,深圳龙城执法队就该市某工业区电梯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故意拖欠工资一事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15日内与所有68名员工签订合同,补发工资,否则依法处理。

  由于市场混乱和过度的价格竞争,电梯安装维保行业的工资标准相当低,正式工大量退出,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与稳定成为严峻课题。在维保行业,很多都是放下锄头修电梯的农民工。而提高待遇,企业的利润空间已相当有限。合同法的实施使相当一部分企业处于两难的境地。我国从事电梯安装的工人很多是江苏溧阳的。2008年春节过后,由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急需动手操作能力强的工人,工资每月2500元左右,再加上各种保险等,又能照顾家,净收入已高于电梯安装工常年在外的劳动所得。所以这些人纷纷回流本地企业,使电梯安装熟练工紧缺的局面更加严重。

  据调查,《合同法》的实施还导致部分带电梯的住宅物业费上涨。宜宾市凤凰小区江淮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公司物业费涨价一是物价上涨过快,二是《合同法》实施后,小区物业处的50名员工都要上保险,仅此一项一年的成本就要增加15万元,所以要将原收费标准为0.8元/m2的电梯住宅物业费调整为0.85元/m2。广东顺德物业的企业认为,物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六七成,据测算,实施合同法将使顺德近70多家物业公司的用工成本提高5%~6%。位于长春解放路的长春国际商务中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物业方面在合同到期前2个多月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于合同法的实施,员工上保险,2008年1月1日后物业费要由1.95元/m2上调到2.31元/m2,是否续签需业主委员会协调。协调期间,电梯出现溜车现象,于1月11日关闭,业主只能爬楼梯。由于没有得到业委会的答复,没有续签合同的物业公司只好撤离大厦。

  合同法还唤醒了来自农村电梯司机的维权意识。黄大姐从农村到某部委的大楼里当电梯司机,不用风吹日晒,每月六七百元工资,感觉还行。在大楼里开电梯的,除了黄大姐等几个农民工外还有两个正式工,工资比黄大姐高一倍,还有奖金。黄大姐心有怨言却不敢抱怨。合同法出台后,黄大姐从别人那里知道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同工同酬。黄大姐和另外几个农民电梯工决定集体找领导争取和正式工同样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开始在电梯行业发酵。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