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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2018-01-03 11:12:13 浏览: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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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GSCG-201771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4号

  联系方式:139925513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联系方式:0915-32247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电梯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数量4部;

  3、采购预算:93万元;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项目地点: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院内。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复印件及代理商特种设备(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C级证书,本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具有电梯维保作业(T1和T2)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1)~(3)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

  (09:00-12:00,13:00-17:00时)

  2.发售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4:00时

  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14:00时

  3.开标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三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单位: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

  联系人:陈主任13992551399

  十一、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中路48号

  邮政编码:725000

  开户银行: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开户名: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61001662211052505715

  联系人:徐娟联系电话:0915-3224766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本文标签:电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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