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电梯行业新媒体!
| [打印] |
近日,网友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留言:建议为美舍苑等老小区加装电梯。对此,海口市规划委回应:在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既有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网友反映称:“美舍苑属于老小区了,有9层高,上下楼没有电梯,老人住在里面很不方便,不知道啥时候海口也出台加装电梯的方案,效仿广州,上海大城市,推进海口的幸福感。”
据此,海口市规划委回应称,2014年11月海口已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批实施细则》,解决老旧小区的楼房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批问题,目的是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宜居水平,改善老旧小区楼房居住、出行条件。
根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批实施细则》规定:“在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既有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美舍苑小区如符合要求,可以向市规划委申报加装电梯。
此外,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证复印件;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和结构安全证明书;
(四)本栋(梯)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梯)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栋(梯)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