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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拟先行试点
作者: 2018-04-09 14:28:26 浏览: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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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施行,昨天,我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对该条例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回答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百姓关心话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配套政策正在制定中

  这些年,上海、杭州、南京、长春等城市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已经开始先行探索。去年,我市有关部门前往南京、长春、杭州考察,同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湖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调研报告》。

  据了解,既有住宅是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无电梯住宅。经统计,湖州市中心城区目前共有236个多层住宅小区,3315幢,9000多个单元,建筑面积达881万平方米,涉及住户9万户。

  比如建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以四层砖混建筑结构为主,主要有红丰新村、吉山新村、潮音新村等老旧小区;建设于九十年代的,以五层砖混或框架结构居多,主要有吉北小区、马军巷小区、滨河花园、月河小区、闻波兜小区、南园小区、文苑小区、华丰新村、墙壕里小区、市陌路小区、紫云小区等;建设于2000年至2005年的,以五层以上框架结构为主。主要有碧波苑、碧潮苑、明都锦绣苑、紫云花园、白鱼潭小区、竹翠园小区等。

  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虽然势在必行,但由于涉及面广,待破解的问题和矛盾也很多。比如部分八十年代的房子建筑结构安装电梯的安全问题,楼层费用怎么分摊问题。

  接下来,按照要求,相关部门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业主自愿自筹,社区引导,政府支持的原则来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先行试点。目前,配套政策已经进入程序,正在制定中。

  乘电梯时不得有这些行为

  相比其它特种设备,电梯是安全系数很高的设备,在安装维修保养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技术支撑,一般不会发生事故。目前,60%以上的电梯安全事故是乘客使用不当引起的,比如人被困电梯后,心情紧张,用手、工具强行打开电梯门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事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已经施行的条例当中,把电梯使用安全作为重点。其中,《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7种乘坐电梯的违法行为。

  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使用明示处于禁止使用状态下的电梯;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厢门;拆除、破坏电梯零部件和其他附属设施;超过额定载重量使用电梯;在电梯内蹦跳、打闹或者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攀爬、逆行;非紧急状态下启动紧急制动装置;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另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监护义务。乘客违规使用电梯的,电梯管理责任人有权对其进行劝阻或者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住宅小区业主等单位和个人使用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不得损坏电梯或者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使用安全成今年多部门重点

  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接下来,市质监局将通过广宣传、严执法、重督查的手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宣传方面,已经制作了市民文明使用电梯,拒绝7种不文明使用电梯行为的宣传片广为宣传。另外,还制作了20种文明使用电梯常识宣传册子下发。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开始组织电梯制造、使用、维保等单位开展《条例》的培训,希望通过各类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尽知尽会,相关责任单位知法、懂法、守法。

  《条例》实施后,质监部门将全面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条例》规定的电梯使用与维保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电梯分类监管、电梯安全评估、应急救援、电梯责任保险推广、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电梯安全问题。

  与此同时,为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电梯安全、人人维护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年,越来越多的部门会加入到落实《条例》内容、实施意义、电梯使用常识的队伍中来。

 

本文标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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