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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按次收费
如今的住房是越盖越高,而按照国家规定,7层楼以上的建筑都是必须配有电梯的。而近来在江苏省睢宁县却出了一件让人很不解的事,电梯竟然开始按次收费。网友直接质疑:难道物业费白交了?电梯按次数收费合法吗?
家住江苏省睢宁县的陶女士遇到了点烦心事,烦心事的起因是自己小区里面的电梯收费问题。陶女士介绍说,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是0.95元/平方米,除此之外物业还会收取300元的公共耗能费。但让陶女士不解的是,就在这些费用都交齐之后却不能使用电梯,若想使用电梯,必须在电梯卡里面进行充值,小区的电梯竟然是刷卡按次收费,收费标准是0.15元/次。陶女士告诉记者,她怀疑小区物业这样收电梯费会跟物业费冲突,可能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
带着陶女士的疑问,记者率先拨通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电话,物业公司的客服人员表示:“物业费只包含了服务费,怎么会包含你的电梯使用费呢?我们每年电梯维保乱七八糟的费用非常多,交的电梯费是业主每次使用电梯时候产生的电费,这项收费是睢宁县物价局审批过的”。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睢宁县政务热线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大家:“睢宁县所有的小区中电梯都是刷卡按次收费的,收费标准都是0.15元/次,我们睢宁县这边全部都是这样的,具体是开发商实施的,因为物业费是不包含电梯费的”。
根据睢宁县政务热线中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查阅了《睢宁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中指出,共用电梯运行产生的电费等,纳入代收代缴费用,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实际支出和约定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公开、合理、据实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电梯日常维护和保养及年检费用,除代收代缴费用外,纳入物业公共服务费,不得再单独向业主收取或分摊。
文中睢宁县乘坐电梯需要刷卡按次收费的事情在网上传开后,迅速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有的网友说:“明明物业费中就是都有这些的,否则怎么会楼层越高物业费越贵呢,难道物业费就这样白交了吗”。还有的网友调侃说:“有没有可能电梯一下进了很多人,大家都在等别人按电梯刷卡”。有的网友则表示气愤:“自己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回个家还得花钱进门,这就是过路费吗”。也有比较会算计的网友说:“一天十次1.5元,30天45元,比单收电梯运行费合算,但是来访的家人和客人就很不方便了”。还有网友戏谑的说道:“小区电梯按次收费?这是病,得治。否则传染到各地,越是来钱的套路,越会有人效仿”。
在小编看来采取这种电梯运行费用单独列支,再采用刷卡按次分摊的方式确实十分麻烦,给业主出行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容易招致业主误会。平时家里来个客人,自己想去其他楼层邻居家串串门,再或者自己忘带卡了都是很不方便的。另外,文中陶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按照0.95元/平方米收取,其实在一个县级市来说已经不便宜了,竟然这样还不包含电梯运行费用,难怪让陶女士会产生疑问。
最后,关于小区电梯只能刷卡按次乘坐的事情你怎么看?你会习惯这种乘电梯的方式吗?你认为这样合理吗?你会认为物业费白交了吗?

小区电梯按次收费
那么这种电梯按次收费的方式收的到底是什么费呢?
一部电梯,涉及到的费用包括日常维护管理、维保费、检修费、更换(即折旧)费、电费等。
根据2004年施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与电梯相关的的规定如下: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也就是说小区住宅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维保费、检修费、更换费等,都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以及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只有电梯的公摊电费,是由物业向业主另行收取的。
那么,在此次住户爆料的事件中,电梯刷卡的收费,应该正如物业所说,是电梯的电费。
那么这种小区电梯按次收费的方式是否合理呢?
1.对于绝大多数的小区来说,这个电梯的公摊费用是根据业主的所在楼层来分配公摊比例的,也就是楼层越高的业主,承担的分摊比例越高。
举个例子,假设电梯每移动一层耗电为X,那么住在13楼的业主往返1楼时,每使用一次电梯,就需要耗电(13-1)*X;而住在3楼的业主往返1楼时,每使用一次电梯,只需要耗电(3-1)*X。也就是粗略来算,如果使用电梯的频次相同,那么13楼的业主在使用电梯所产生的电费,是3楼业主的6倍。
因此,按楼层的高度公摊电费,是一种比较公平的公摊收费方式。
2.但是,这种收费由于没有计算频次问题,也称不上绝对的公平。
比如13楼的业主出差了1个月,那么这个月使用电梯的耗电为0,但是依然要缴纳相同比例的公摊电梯电费。
这对于使用电梯频次少的业主就不公平,于是就有了这种通过使用电梯时刷卡收费的方式。
使用时收费,不使用时不收费,这种方式则解决了前面提到的“频次”问题。
拿上面的例子来说,13楼的业主出差了1个月,也就是期间没有使用过电梯,那么在电梯按次收费的模式下,当月所需承担的电梯电费为0元。
这看起来似乎也很合理。
3.不过这种小区电梯按次收费的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目前这种电梯按次收费的标准都是统一的,那么不同楼层的业主,同样乘坐一次电梯所消耗的电量是不一样的,但是收费却一样。
举例来说,这就像吃自助餐一样,花了同样的钱,有人吃得多有人吃得少,那么吃得少的人就会觉得这自助餐很亏,而吃得多的人就会觉得很赚。
所以这种收费方式,对对于住在低层的业主就不公平。
4.而且当多人一起进入电梯时,到底怎么刷卡?
会不会出现大家大眼瞪小眼,都等着其他人刷卡的情况?这会不会造成邻里关系的不和谐?按楼层刷卡也类似,但相对好点。
会不会出现大家进电梯先按楼层报数,由楼层最高的刷卡?这样低层的业主就可以通过蹭电梯的方式来弥补这种收费方式的不公平。
5.另外对于小区电梯按次收费,还有很多人吐槽的是当有外来访客时所带来的不便利,包括熟人或外卖快递等。
因此这种小区电梯按次收费的方式既有其合理之处也有其不合理之处。
那么这种小区电梯按次收费的方式是否合法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十条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可以得知,像小区电梯的收费方式是按楼层公摊还是按次收费,以及收费金额,只需要看业主大会与物业之间是如何协商或合同约定的。
只要在确定小区电梯收费方式的程序上没有违规,则该收费方式即是合法的。如果业主对此有异议,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提出,或者通过法院解决。
另外对于收费金额的话,
如果是按楼层公摊的话,则是以实际产生的电梯电费总量,按照公摊比例来计算每户需要承担的电梯电费。而物业在这一块是不会有收益或亏损的。
而如果是按次收费的话,通常是通过业主大会与物业协商,或者由物价局规定,计算出一个大致合理的数值。然后物业只能按照这个标准收费,盈亏自负。
当然,话说是这么说,但亏是一定不会亏的……
还有爆料住户所说的300元公共耗能费,应该是指电梯电费以外的公摊费用。这个金额应该也不是每月的。具体的话暂时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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