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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市区既有住宅实用功能,近日,我市正式出台《龙泉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区可向市建设局规划科申请增设电梯。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多层住宅为主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市民关注的一大民生热点。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也多次提交建议、提案,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办法》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加装条件、申请主体、实施程序、政策措施等方面内容。同时指出,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无电梯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的既有住宅才能加装电梯,而且3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针对业主间如何协商的问题,《办法》也有规定:加装电梯协议,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的业主且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并签订协议;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另外,协议和加装电梯的方案,要在拟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幢、小区显要位置处公示10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加装电梯区位图、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等。
《办法》一出台,家住剑瓷庭院小区的周永勤大伯高兴得不得了,今年70岁的他,可算是盼来了这个好政策。“这个房子什么都好,就差个电梯,送孙子上学每天要上下好几趟,真的很费劲。现在可以加装电梯,减轻了我们爬楼的负担,我感到很高兴。”周大伯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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