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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中电梯的相关费用应公示
作者: 2018-12-18 10:31:29 浏览: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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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有市民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询问:在西宁,电梯管理者是否需要公示物业收费中电梯的相关费用?另外,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电梯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收费中电梯的相关费用应公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制定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

  ●配合做好电梯的更换、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在电梯的明显位置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承诺书、警示标志、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和应急救援电话;

  ●委托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并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制定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和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修,并张贴警示标志;

  ●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及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公示物业收费中电梯的相关费用;

  ●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家具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并派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变更的,应当完整移交电梯相关资料;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席窗烛整理)

本文标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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