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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9年7月1日前消除全省现有的“三无”电梯
作者: 2019-04-03 09:56:04 浏览: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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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艺萌


    电梯整治。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4月1日讯(记者张艺萌)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河北省“三无”电梯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无”(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电梯专项整治。
    《方案》指出,2019年7月1日前消除全省现有的“三无”电梯;控制“三无”电梯增量,建立发现和整治“三无”电梯的动态和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电梯长效管理、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提出,分类确定电梯使用责任主体。要求各地要充分借鉴桃城区经验,对“三无”电梯分类施治,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物业公司、原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单元长、房地产开发商等不同企业、组织或个人承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
    分类摸清问题底数,逐项落实办理。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与电梯使用管理者一起,全面梳理“三无”电梯存在的问题,对需要消除的安全隐患、办理的使用手续、制定的管理制度等逐项拉出清单,登记造册,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协调房地产开发商、电梯维保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有关企业,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跟踪办理、挂帐推进。
    多方出力,确保维修资金到位。对有住宅维修基金的“三无”电梯,住建部门落实资金的快速提取机制,及时批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对无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不足的,社区居委会或原产权单位尽最大可能筹集资金;对“三无”电梯的安全性能评估、修理(改造)监督检验等技术把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技术检验机构要免收安全性能评估费用,减收收费标准50%以上的监督检验费用。对资金缺口问题确实难以解决的,地方政府应给予资金补贴,确保“三无”电梯的整治资金到位。

本文标签:“三无”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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