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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府今日透露,截至目前,该市本级已有36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入联合审批程序。
据了解,为确保联合审批顺利实施,保定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一章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保市政[2009]17号)和《保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实行“一口对外制”和“—长负责制”及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理制、全程信息公开制、全程行政监察制。
16日,河北省政府综合监督检查组来保进行督导检查时,对保定市在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盖章、收费事项等方面进行的大刀阔斧改革也给予了肯定。
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常福表示,今后,将不断完善相关机制,继续加大房地产开发联合审批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促进房地产开发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