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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廉租房建设资金缺口4.4亿 三大途径求解决
作者: 2009-09-24 09:10:50 浏览:58
信息来源: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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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在今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省级计划的剩余补助资金等三项解决建议。另外,甘肃省计划将廉租住房总量的60%到70%向有条件、自愿购买住房的保障对象出售部分产权。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自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对甘肃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08年,全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提供廉租住房,解决了11.05万户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33.86万平方米,解决了23.29万户家庭住房问题。据悉,甘肃省计划从今年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26.09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20.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29万户。记者了解到,甘肃省今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新增7.3万套、新建4.569万套。其中,截至6月底,已开工建设45项,建筑面积66.25万平方米,共13477套,其余计划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报告》指出,目前甘肃省保障性住房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还存在资金不足,困难较大、落实乏力、进度较慢等问题。其中,今年新建廉租住房是去年计划中实际完工量的30倍(截至6月底),任务很大。同时,截至目前,仅今年全省2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除中央按每平方米400元标准下达的总计8.8亿元补助资金外,甘肃省级财政计划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总计4.4亿元的配套资金尚未下达,其余需市县财政配套的资金绝大部分也尚未落实。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通过三大途径解决廉租住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即:甘肃省房改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批准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决算,并拨付省级公积金收益8000余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落实拨付土地出让净收益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在今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省级计划的剩余补助资金。据悉,今年财政部核定甘肃省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金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中省级留用43.4亿元、转贷市州21.6亿元。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优先安排2008年—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地方配套公益性项目,剩余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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