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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保险法将现行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拓宽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并增加了“投资不动产”的内容。这是其与原保险法相比最为重要的一个亮点。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不动产上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自有物业,基本上没有投资在房地产开发和买卖、炒房等方面。
【点评】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能会对目前的市场产生一些影响:
1、可能推高房价。一方面如果保险资金出手购买房产,将支撑购买力,使销售更旺盛,另一方面如果保险资金进入了开发的领域,对开发商来说融资更容易了,即资金更充裕了,其主动降价的可能性更低。因此,“险资”涉足房地产行业有可能进一步推高房价。
2、可能会提升整个行业的开发水平。更多险企涉足房地产这一收益丰厚、风险相对较低的行业,今后在该领域的竞争将更为激烈,保险资金将和房企强强联合,加速行业洗牌,有利于行业整合。
3、“险资”未来或将主要投资商用物业。现阶段住宅房地产泡沫已然出现,商业地产的潜力远远大于住宅,而保险资金对增值物业的运营潜力尤为看重。但是考虑到对于保险资金的高度监管及商用物业投资的风险等,保险资金不会立即投入市场,将会谨慎考量,选择合适的时机进入。
4、“险资”投资不动产需要法律规章方面的相应安排。新的资金运用渠道同时意味着新风险,保监会要做到制度先行,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审慎有序地放开,更好地防范新渠道可能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