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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习惯思维是因噎废食,这种思潮在改革开发的前三十年一直反反复复困扰着人们。市场化改革不论是经济和政治改革,还是98年启动的住房改革,都是相当成功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土地承包之后的20年也就是1998年启动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在改善人民的居住水平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即使是近年来最萧条的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达41185万平方米,销售总额达19070.6亿元,分别占全国的66.3%和79.2%。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1949年的4.3平方米、1978年改革开发之初的7.3平方米增加到28.0平方米。
特别是城镇住房成套率达到了目前的81.8%。而早在七十年代,城镇居民的住房大多为平房、筒子楼,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上下水道,取暖、做饭烧煤炉,窄小的楼道内经常被烧火的煤烟和做饭的油烟所笼罩。现在,成套住房内独立的卫生间、厨房、淋浴房、供暖、供气、供水设备等及各项生活服务设施应有尽有,高层住宅区,复式楼,花园小区,单门独院的特色别墅比比皆是,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大大得到了改善。
启动房地产市场化的是在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国民经济面临的压力陡增。适时启动房地产市场化,牵一发而动全身,房地产市场化拉动了消费与投资两架马车,相关近50多个行业的全面启动,中国经济迅速复苏。
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国先于世界走出困局达4个月,主要也来自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回暖,08年9月份雷曼兄弟公司倒闭为标志的全球金融危机,在中国的影响持续至09年第一季度末,也就是08年9月至09年4月,仅仅8个月的时间。而今年前三季度GDP的增长达到7.7%,标志着中国已经摆脱金融危机的实质影响。
但是,在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之初面临的问题与十一年之后的2009年,情况已经发生根本的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土地由完全国家所有、国家可以自主支配、征用,改变为承认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市场化征用土地。而且迅速改变人工工资、建设原材料以及税收、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大幅提升,也加剧了开发建设成本。以至于仅仅建设成本,从改革开发之初的每建筑平米3、400元,增长到现在的每建筑平米1500元至2000元(高层正在取代用地量最大的普通多层住宅)。
#p##e#特别是房改之初,由于征用土地一般采取直接征用城市周边的可耕地,而且以承包期30年计算,补贴用地农民的仅仅是尚余10年的承包期补偿,土地价值基本没有考虑,征用土地的代价很低。这才有当时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占比70%的计划,经济适用房的国家土地划拨才成为可能。
但是,真实的经济适用房供应,有数据分析前十年仅仅完成了0.5%,原因并非地方政府的不努力,而是土地征用在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之后的及时变化。真正面向市场大众供应的保障住房(最初的保障房只有经济适用房一种类型,而目前的保障房类型中,廉租房、经济租赁房都是不存在产权的,限价房更不能归于保障类住房),很多城市甚至曲解成“公务员房”,满足的仅仅是在全社会占比较小的特权阶层。而经济适用房中涵盖的职工集资建房我们可以分析出也仅仅在国有企业和国有划拨地的行政事业单位。我们可以说,当时所谓的中产阶层的住房问题通过住房实物分配以及后来的集资建房已经得到满足,甚至超额满足。很多城市这类家庭拥有住房2、3套并不稀奇。
还有一大部分城市居民是通过拆迁改造改善居住水平的。福利分配时代居民手中的住房,不论是已经拥有产权,还是享有居住权的,通过回迁安置和实物安置,基本居住水平都有适当提高。
再有就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城中村居民,更是得到了很大实惠。这类居民的居住水平也不存在问题。
那么混乱思路的二次房改所针对的夹心层,主要是城市新增人口,一般是指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时代的分配制的新晋城市人口,而很多大城市这类型人口还有很多享受不到户籍制所能享受到的各种福利,甚至享受不到限价房等等待遇,但是以城市容量计,超大型城市户籍限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再加上福利供给住房体制,或者所谓的“三三制”,挤出超大城市人群,解决大城市病症,缓解交通堵塞这样困扰城市发展的不健康机制的可能性越小。
发展租赁制,低保人群廉租制,夹心层市场租赁,完善租赁市场,甚至财政资金收购二手住房建立完善的租赁体制,才是解决夹心层和城市新就业人口的居住问题的最现实方式。改善性居住不应该通过改变现有市场化住房体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