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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宜昌高层住宅、写字楼逐年增多,在用电梯达到3100多部,该市电梯故障多发势头开始显现。2007年以来,居民有关电梯质量的投诉明显增加,每年宜昌都有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规定,电梯必须接受一年一度的强制检验,但事实上有的小区数年不报检,有的检验出隐患也不愿增加投入整改。
城区不少电梯频频告急
“我们小区的电梯可以正常使用了!”昨日,宜昌市质监局特检所副所长邓代军收到了胜利四路某小区整改的最新消息。此前,小区电梯不知何故,内部钢丝绳竟然断裂,小区居民对此提心吊胆,为此,特检所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对该电梯进行了检查,并责令整改。
“宜昌市质监局接到有关电梯安全投诉越来越多,到今年表现更突出。”邓代军告诉记者,仅5月以来,就有夜明珠、胜利四路、葛洲坝及沿江等多处居民小区投诉电梯质量有问题。部分小区居民乘坐电梯时,天天提心吊胆。
据介绍,宜昌电梯数量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而陡增,从2007年开始,几乎每年都要增加近700部。截至目前,全市在用电梯超过了3100部,其中大多数是小区高层住宅电梯,电梯安全问题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民生问题。从2007年以来,宜昌每年都要发生或大或小的电梯安全事故,2008年的那起电梯冲顶事故是其中最严重的案例。
邓代军还清楚地记得,城区某高楼,层高29层,按规划需开通5部电梯,可是开发商为节省成本,只安装了4台。该楼原设计为住宅楼,结果很大一部分变成办公写字楼,乘客人数比预计翻了几番。电梯不喘气地运行,小毛病开始不间断地发生,到了2008年,电梯发生严重的冲顶故事,一名业主受伤,髋骨骨折,不能动弹,在医院病床上躺了半年。电梯严重损坏了,没有物业公司敢承接,渐渐地,由于生活不便,部分业主不得不搬离……
“停用”牌很少能打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用电梯必须接受一年一度的强制检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方可使用,否则主管部门便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用电梯。这看似有效的国家强制性政策,却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难题。
作为电梯的质量主管部门,宜昌市质监局深感仅凭一己之力难以从源头解决电梯安全问题。目前,执行强检的质监局特检所手里只有“停用”这张王牌,但使用起来它的效力却微乎其微。
按程序,特检所的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有关电梯质量的投诉之后,会及时到现场进行查验,对问题电梯开出“处方”后,工作人员会要求小区物业管理“限期整改”。如果物业公司不进行整改,工作人员可以要求电梯关停。可是,高层小区的电梯一关停,最终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的却是小区居民,处罚的板子一下子就打在了居民的身上。因此,工作人员不得不对“停用”慎之又慎。
正因为如此,没有特检所发放的 “合格证”似乎问题不大,部分小区物业开始动起了脑筋:为了逃避检验费用,有的小区数年不报检。据特检所统计,宜昌目前有近四分之一的物业公司电梯检验费用尚未缴纳。此外,部分小区电梯检查出隐患,物业管理单位也不愿增加投入进行整改。对此,宜昌市质监局也有心无力。
日常管理维护存隐患
面对这一现状,物业管理单位也是满腹苦水。某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本身确实存在着管理问题。但面对前期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他们也是苦不堪言:开发商在设计开发楼盘的时候,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电梯的数量、配置、价格和楼盘的功能上能省则省。按照国家规定,电梯门板钢板厚度应为2毫米,可部分开发商购买的廉价电梯门板只有它一半厚,时间一长就变形。再加上电梯数量少,乘梯人数多导致电梯使用频率高,故障率更是随之增加。此外,为吸引业主购买,开发商大多制定低廉的物业管理费,卖光楼盘后问题就丢给了物业管理公司,再要想后期增加是不可能的事。此外,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也是个不争的事实。
因此,为减少开支,物业管理单位对电梯维护单位的招投标自然地形成了价低者得的现状。邓代军告诉记者,按规定,电梯维护单位必须定期护理电梯,在电梯发生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正常的电梯维护费用为3000元。但在恶性竞争的情况下,有的甚至只收取1500元,维护质量自然下降。
说到底,物业管理单位面对电梯的日常小毛病还能出钱维护,但面对需要大修、改造、甚至一部几十万的更换等自然地就束手无策。
十年后或有更换烦恼
日常管理单位有苦衷,质量监管单位除了及时检验外也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于是,自2007年开始,电梯质量投诉增多也成了必然。
特检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梯虽有一年一度的强检,但却没有强制报废的要求,一般使用十年后,就得大修、更换。宜昌城区居民小区电梯多为2007年以后安装的,十年后,电梯大修、更换的集中期将到来。假设3000多部电梯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更换,一部最少一二十万,这笔费用算起来实在惊人,更可怕的是找不到费用的来源。
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楼盘后就已经离开,物业管理公司不可能也无力承担,寄望于小区维修基金更不可能,有的小区这笔费用早已用光,有的甚至入不敷出。看来这笔费用只有业主自己承担,但平摊下来一户人家也得出上万甚至更多的费用,要让住同一单元的所有业主达成一致,凑齐这笔费用更是谈何容易。
电梯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现状尚未能很好地解决,还要面对十年后的忧虑,电梯安全问题得到了宜昌市相关部门的关注。政协宜昌市四届四次会议,杨绍南就提出了“制定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83号提案。今年,宜昌市质监局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递交了报告,建议出台宜昌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建议提出,要从源头上解决电梯安全管理的问题,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共同配合。市质监局建议市政府出台 《宜昌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办法》,明确住宅小区电梯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权、利,共同搞好我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工作。
电梯冲顶,业主髋骨骨折,2007年以来电梯安全事故多发;今年5月以来,城区多个小区居民投诉电梯质量有问题……
建议提出,可通过建设规划部门严把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和综合验收关,杜绝开发商擅自变更方案、不按规定安装电梯或安装质量较差的电梯;由房管局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对不按期完成电梯维护保养、检验等工作的,可从执业资格、从业范围、经济等方面实施处罚;建议物价部门出台相应办法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价格进行调控,设立电梯维修专项基金,确保电梯使用成本得到保障;此外,对于电梯发生事故后,业主受伤赔偿,办法建议推行电梯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各方风险责任。
对于制定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之后的电梯安全管理,市质监局特检所副所长邓代军显得很有信心,目前,建议已经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按照这个管理办法,谁出问题谁负责,每个环节都有人监管,相信这样宜昌的电梯质量安全能够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