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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停我水电,我停你电梯,最后坑了楼上居民。从前日上午开始,越秀区环市东路326号的这宗纠纷仍在继续。对于自己关停电梯的原因,三楼租户称,这是对物业中断其水电的回应。
环市东路326号是一栋综合大楼,属于省财政厅物业,共15层,其中11-13层是酒店,其余是写字楼和财政厅职工住房,居民超过百户。从5月6日上午9时开始,大楼的3部电梯同时“坏了”。
酒店前台设在一楼大厅,客人行李堆积在电梯边。电梯门口贴着中英文标识:“此电梯已坏,请走楼梯。”一位酒店服务员表示,停电后客人大面积退房,原本打算开房的客人也被吓跑了。“我每天要爬80多次楼梯帮客人拿行李,很累的。”
最惨的是楼上居民。年近八旬的何奶奶是财政厅退休员工,家住8楼。她说,因为双腿疾病,“昨天从医院回家,爬上8楼,用了一个多小时。”
三楼会所老板李先生承认,事情就是自己干的,但师出有名。李先生称,5年前租下这栋大楼的第三层,经营养生会所,年租金60万元。后来楼上酒店装修,花了近1年时间。
他认为酒店装修影响了自己的业务,“我们和酒店共用电梯,客人上不来。”他希望物业能顺延一年租期或赔偿120万元经济损失。在一审判决中,越秀区人民法院曾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他因此于2013年4月15日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前日上午8时,物业公司中断了3楼会所的水电。李先生因此关停电梯,“案件还在审理阶段,凭什么停水电?现在我们只能靠发电机。”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一位钟姓负责人称,关停水电是因为租赁合同已到期,养生会所仍然拒绝退场。他认为李先生的索赔缺乏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