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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晚7点左右,苏州浒墅关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上一酒店内,发生一起惨剧。一名23岁的男服务员,在从传菜电梯内取菜时,电梯突然急速下坠将其上半身死死卡住,最终导致该服务员身亡。(新民网5月27日)
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一年,中国内地发生的电梯事故就多达36起,直接导致28人死亡。另一面,中国电梯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电梯数量已经达到200万台,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因此,电梯安全必然将成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焦点,如何在高增长的同时确保安全、不会出现事故的高增长,对企业、对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监管部门如果在平日,对电梯安全进行定期、严格的检查,如果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人予以严厉惩罚,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总结,对自身职能缺位进行深刻反思和自省,还会出现电梯惊魂的一幕幕吗?
当然,电梯安全事故的处理,往往由于责任主体不明,使得是非难辨。这或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散乱不无关系。有媒体指出,电梯质量、生产制造、监察、维修、安全使用等不同事项,散见于《产品质量法》、《物权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不同法律、法规,如此情形之下,在一起事故之后,要明确哪个部门的责任,或许并不容易。但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厘清责任主体,辨清是非曲直,甚至健全相关法规,都是本职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并没有唤起相关部门安全意识的觉醒?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反思并不能终止相同悲剧的“肆虐”?我们究竟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价,才能敲响电梯安全的警钟?
看来,加大对相关监管部门的追责、问责和惩处力度,必须提上日程。否则,我们该如何面对被电梯吞噬的生命发出的声声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