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电梯行业新媒体!
| [打印] |
2012年10月8日下午,年仅25岁的小伙周某与其同事王某开车到合肥包河区某小区,为小区物业公司员工食堂送液化气罐。由于员工食堂位于地下室,周某搬运液化气罐时,需乘坐的专用货物电梯。熟料在搬运液化气罐过程中,周某突然被电梯夹住。周某疼得大叫。同行的王某目睹当时惨状,称周某被电梯夹到后,他右腿只有一层皮包着,骨头全碎了。
事故发生后,王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车,将周某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并紧急手术。经诊断,周某右腿严重受伤,右小腿外伤致大量出血伴畸形,中段呈粉碎性骨折。因夹伤严重,医生只得截断其右小腿,对其施行安装假肢,并做术后的康复训练。周某因此不仅失去了正常人的行走能力,还为此花去了对其来说巨额的治疗费用。
日前,周某痛心之余,将电梯物业公司告上包河法院,认为其疏于有效维护管理职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专用货梯伤人事故。而作为该小区建设单位合肥市某置业公司、电梯安装公司以及电梯生产厂家也均被告上了法庭。周某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9万余元。
今天下午,记者从包河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受理,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