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解读山西房地产"新政20条"把脉地方楼市走向
作者: 2010-03-26 09:08:19 浏览:66
信息来源:太原搜房综合整理
[打印]

    山西省在3月22日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点击查看全文详情)紧密配合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简称“山西省20条”。山西市场现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设规模较快增长,但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较小,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增幅较大。“山西省20条”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及时出台的。

    山西出台的“20条”房产新政对于蜗居已久的本地市民百姓而言确实是一个值得期待的信号。面对日渐高涨的房价,山西地方20条是否给出了对应之策?面对保障性住房相对短缺的大环境是否给出了解决方案?2010年山西房价走势抑或省城太原楼市将会怎样?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业内观点,解读新政同时给你安家置业提供参考。

    就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抑制投资性需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分别出台了单宗住宅建设用地7公顷以上的,出让时要留出30%用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和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管,这些具体措施不仅引人注目,而且将对“解决百姓住房需求”产生重要的影响。

    其一、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调整用地供应结构

    “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成为省政府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政策方向。《通知》中,山西省提出要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增长。具体目标为:2010年山西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增长25%以上,总量突破500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在调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方面,要根据居民住房需求,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并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城市规划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区域内的住宅建设用地,要统筹布局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为确保各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山西省政府规定:单宗住宅建设用地7公顷以上的,出让时要留出30%用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根据确定的用途,按国家规定的方式供地。

    其二、抑制住房投资性需求

    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要求。具体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不单单针对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政策对象之一”,山西省房协有关专家指出《通知》中涉及此的包括两条:其一,金融机构要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二,商业银行要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省房协有关专家表示,应关注第二条,“明确了省政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开发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

#p##e#

    其三、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山西省政府关注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设的第三个重点,涉及到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服务行为和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等多个方面,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

    《通知》规定,山西省各地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小城市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20公顷。加强对土地受让人的资格审查,不得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一年以上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25%收取闲置费,两年以上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其四、从买房、装修到物管“四层规范”

    在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项目,不得核发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禁向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发放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预售严格按单幢审批,不得分层、分单元、按小区、按组团许可;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城市要实现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

    此外,在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方面,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行为。依法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费,以及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估价业务、高评低估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其五、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方面。

    要求拓展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为业主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提高物业服务的覆盖面。具体做法为: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按业主的服务需求签订按质论价的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标准提供质价相符服务的运行机制;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创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促进物业服务品质的提升。

    针对近年来新建小区装修中频发的损坏群众利益现象,明确要求:建立新建住宅小区装修监管体系,明确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好小区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保障公共设施不受损害,业主权益不受侵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和强行运送装饰材料等干扰业主装修的行为,为业主营造良好的装修秩序。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