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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国十九条》强调要确保各地当年的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自住型中小套型商品房怎么界定,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有很多的“对策”出来,尤其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在这个70%中无疑会大大缩水。广大购房者所期待的用保障性住房来拉低商品房价格的梦想可能也无法实现。
2007年,成都市商品房成交面积为2661万平方米,当年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约占当年商品房成交量的2%;2008年,成都市成交商品房面积为1438万平方米,当年建设经济适用房23万平方米,约占当年销售面积的2%;2009年,成都商品房成交面积为347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约占当年商品房成交量的1%。可见,从历史数据来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与商品房成交量数据相差甚远,无法对商品房的价格构成影响。
其次,从客户定位来讲,保障性住房主要针对无房户和困难户,商品房主要针对自住型和改善型、投资型客户,客户群的差异非常明显。
2010年,成都市公布将新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约79万平方米,共9000多套,这将是历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最高的一次,乐观估计会占到今年商品房成交量的3%左右。但综上所述,不管是从房价来说,还是两者所针对的客户群来讲,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完全是两条不同的线,不能指望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增加会降低房价。